国际外债统计
世界各债务国普遍建立的一项重要的统计制度。我国的外债统计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加强引进和管理外资的需要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我国从1979年起开始向国外借款即举借外债,并相应建立了外债统计。其中,到1987年前这一期间的外债情况主要由国家统计局汇总统计。1985年以后,由于利用外资渠道增多,规模急剧扩大。为了能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全国外资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统计口径和标准,于1987年8月27日发布了 《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并开始履行国家外债统计职责。
目前,我国外债统计在分析国家偿还能力时采用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偿债率、债务率以及未偿还外债余额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三个指标,作为度量和监测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