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颅方趾
颅:头。 趾:脚。 原指人的头和脚。 语本《淮南子·精神训》“故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后用以指人类。 章炳麟《平等论》:“夫圆颅方趾一也,而高下之殊至是。”裘廷梁《论白话为维新之本》:“圆颅方趾,才性不齐,优于艺者或短于文,违性施教,决无成就。” 也作❶ 【方趾圆颅】。《南史·陈武帝纪》:“方趾圆颅,万不遗一。” ❷ 【圆首方足】。南朝·宋·何承天《答颜永嘉书》:“圆首方足,容貌匪殊,恻隐耻恶,悠悠皆是。”《北史越王侗传》:“圆首方足,禀气食毛,莫不尽入提封。” ❸ 【圆顶方趾】。 鲁迅《文学的阶级性》:“人是同样的是圆顶方趾,要吃饭,要睡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