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际沿海动物养护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际沿海动物养护立法 1989年9月21日,智利、哥伦比亚等5国签署《养护和管理东南太平洋和沿海地区保护区的议定书》。宗旨:建立沿海地区保护区,保护这些地区的野生动植物。议定书要求:(1)保护和保存脆弱的、易受损害的或独特的具有文化价值的生态系统或地区,侧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2)保证以公园、保留地、禁猎区和缓冲区的形式建立保护区。(3)交流信息,以便在建立保护区方面采用共同标准。(4)防止、减少和控制保护区的污染,对可能给保护区带来不利影响的任何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鼓励交流信息及提高公众对保护区价值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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