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国家的释义有其历史范畴。 与原始氏族组织相比较,国家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按地域来划分和组织它的国民;第二,建立了特殊的公共权力。它具有对内和对外的两个方面的职能,对内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对外防止别国的侵略或侵略别国。国家形式分为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 管理形式又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两种。 结构形式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国家是社会上层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经济基础决定,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为经济基础服务。 孙中山主张国家三要素说:“第一为领土。国无论大小,必有一定之土地为其根据,此土地,即为领土。 领土云者,谓在此土地之范围,为国家之权力所能及也。第二为人民。国家者,一最大之团体也,人民即为其团体成员,无人而仅有土地,则国家亦不能构成。第三为主权。 有土地矣,有人民矣,无统治之权力,仍不能成国。此统治权力,在专制国,则属于君主一人,在共和国,则属于国民全体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