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家畜再保险承保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家畜再保险承保立法 台湾《家畜保险办法实行细则》第8条规定:(1)承保农会投保再保险,应每月举办一次,并于次月10日前将再保险费及缴纳清单送省农会承保。(2)省农会承保再保险后,应于每月20日前将县市农会共同负担部分填制县市农会再保险通知单,附同再保险费分送县市农会承保。第9条规定,再保险契约应于承保农会承保契约成立时,同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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