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台湾农产批发许可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台湾农产批发许可立法 台湾1983年《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第3章中规定:(1)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筹设,应经省(市)主管机关核准其计划书。(2)筹设完工后,经营主体须经省(市)主管机关登记并发给许可证,始可营业。(3)营业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停业、歇业。(4)筹设农产品批发市场未经依法核定计划的,除有正当理由申请核准者外,由有关主管机关撤销其许可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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