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
省属普通高等水利专科学校, 由省水利厅主管。主要任务是为黑龙江水利建设培养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
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 在黑龙江水利工程学校基础上, 成立黑龙江水利电力学院。当年在全国统一高考中录取新生85名, 又由水利工程学校中专班选拔279名学员, 共364名。设河川枢纽、水电站建筑、陆地水文与气象等3个专业, 学制4年。1962年随着国民经济调整, 停止招生, 恢复水利工程学校。1962—1965年共培养大学本科毕业生617名, 大部分配到省内各级水利、气象部门工作。
随着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 1978年黑龙江水利工程学校在全国统一高考中录取大专班新生124名,设4个专业, 学制3年。1983年3月,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正式建立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 设7个专业。1995年校本部教职工197人, 专任教师122人, 其中教授3人, 副教授22人, 讲师63人, 教员15人, 助教19人。在校生1 045人。1958—1995年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2 8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