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广东省气象局
省气象局是国家气象局的直属单位,负责广东全省气象部门的气象业务、技术、行政、人事、行政监察、思想政治工作、物资、计划、财务等的组织领导工作。
省气象局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实施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原则;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的指导和组织管理;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的党纪监督;负责全省气象部门有关行政法规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统筹全省气象事业建设,拟定全省气象事业的规划、计划和重大业务技术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制作、发布全省陆地、海洋天气预报、警报以及专业的气象服务工作和气象资料整编的组织工作;制定全省统一的业务技术规定;组织领导全省气象部门的科研和技术发展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的事业经费、基建、外汇的管理和财政监督、统计工作,以及所需物资、仪器设备的申请和分配;负责气象干部、职工、劳资、劳保、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气象科技干部的培训和气象学校的管理;负责对华南五省区气象技术的协调及天气预报、气象通信、气候业务工作等的技术指导;负责气象部门外事工作;负责对其他部门的气象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现设主要处室有:办公室、业务处、计财处、人事处、科教处、监察审计室、政治思想工作处。下属气象预报台站有:广州中心气象台、省气象通讯台。
沿革:1954年10月,成立广东省气象局,隶属省人民委员会领导。1969年1月,省气象局与水利电力部广东水文总站合并,成立广东省农林水气象水文服务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12月,气象与水文分开,恢复广东省气象局,隶属广东省军区领导;1973年6月,省气象局划归广东省革命委员会领导。1983年5月,省级机构改革,为加强管理,省气象局由国家气象局和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气象局领导为主。
历任局长:刘铁平、谢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