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建省乡镇企业局
省乡镇企业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乡镇企业的职能部门。
(1)主要职责。
❶研究拟定全省乡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组织监督实施;
❷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调查研究制定政策,管理并指导全省乡镇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❸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编报年度发展目标和生产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规划和劳务出口,参与研究村镇规划和建设;
❹指导乡镇企业加强计划、统计、财务、审计、价格、物资、质量、设备、技术、劳动等各项管理工作;
❺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乡镇企业的股份合作制的建立和完善;
❻组织指导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职工教育培训、企业家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❼协调乡镇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帮助乡镇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促进横向联合,搞好山海协作;
❽管理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乡镇企业安全环保和能源建设的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负责指导乡镇企业环境污染的控制和防治;
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乡镇企业涉外事务,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开展国际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乡镇企业出口创汇工作,推动全省乡镇企业的对外开放工作;
❿总结推广乡镇企业发展和改革的经验;(11)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建、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培训、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内部现设有:办公室、人事处、企业管理处、计财审计处、科技生产处、外经外贸处、质量标准处、机关党委。
(2)历史沿革。省乡镇企业局成立于1978年6月5日,当时名称福建省人民公社企业局;1979年8月21日改名为福建省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1980年8月27日改名为福建省社队企业管理局;1983—1984年1月与省供销合作社合并为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4年1月17日—1985年2月22日,从省供销社分出后又改名为福建省乡镇企业联合社,并成立福建省乡镇企业联合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5年2月—1989年福建省乡镇企业联合社改名为福建省乡镇企业管理局;1989年10月25日福建省乡镇企业管理局与福建省乡镇企业联合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1996年2月1日改名为福建省乡镇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