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规范化管理
为使开发工作规范化,对开发项目和资金从5个方面加强管理。
1.实行制度化管理。开发以来,省里先后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贷款管理法》、《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项目验收试行办法》、《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政支援农业有偿资金回收管理暂行办法》。这些规定办法的实施,使项目和资金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轨道。
2.严格程序管理。一是充分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要求县农业开发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区和项目,逐级上报、审查,经国家批复后,省正式下达;二是加强项目实施中的检查、监督,着重抓项目建设进度和标准,帮助项目建设单位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三是采取“听、看、查、议”相结合的办法(听取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的汇报,看项目现场和完成质量,查文件档案资料和财务账目,对开发计划完成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评议),组织搞好项目的竣工验收。
3.搞好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为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避免重建轻管,一般较大项目建成后及时交给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有的设置了专门机构;有的项目建成后交当地乡镇派出所统一管理;有的设置固定的管护房,安排专人实行岗位管理。
4.强化资金管理。一是区分项目特点,合理安排开发资金:财政拨款重点用于社会效益好、自身经济效益差的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农田林网等项目;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淡水养殖、农机、畜牧等经营性开发项目;二是狠抓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尽管开发区83个县有48个是财政补贴县,但仍完成配套计划的99.5%,市、地配套资金则完成了计划的117.8%;三是加强对开发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3年来,由财政、审计、监察、开发办等部门进行了两次财务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此外,年度开发资金的使用要由审计部门审计并出据证明。尽管各级抓得紧,但第一期开发中,山东省仍有7%的开发资金使用不当。
5.搞好项目档案管理。省地县三级对所有开发项目都建立了完整的管理档案,项目区和项目都设立了永久、固定、醒目的标牌标记,基本做到了室内建档立卡,田间立标,项目管理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