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活环境情况实现程度较高
(1)安全卫生水普及率。“方案”界定该指标小康值为90%,温饱值为50%。1993年广西农村饮用安全卫生水人口比例为62%,相差28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60%。
(2)已通公路的行政村比重:“方案”界定该指标小康值为85%,温饱值为50%。1993年广西农村已通公路的行政村达到88%,已超过小康标准的最低要求,实现程度100%,但通往行政村的公路多为简易的机耕路。
(3)用电户比重: “方案”界定该指标小康值为95%,温饱值为50%,1993年广西农村用电户比重已达到94%,实现程度达98%。
(4) 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方案”界定该指标小康值为70%,温饱值为50%。1993年广西农村中已通电话的行政村比重为60%,相差10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