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提供的主要畜产品产量
1.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占有牲畜头数。1949年新疆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占有牲畜头数为5.82头,经过牧业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占有牲畜头数增加到7.7头,1965年达到9.67头,此后一度呈下降趋势。直至1985年,每个农业劳动力占有牲畜头数才增长到7.95头,此后一直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1990年达到8.82头,1995年达到10.43头,比1949年增长79.2%。
2.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肉食。新疆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牛羊猪肉一直保持稳步增长的势头。1949年为28.39公斤,1952年增加到32.30公斤,1957年达到42.65公斤,1985年45.58公斤,1990年70.09公斤,1995年达到128.81公斤,比1949年增加100.42公斤,增长3.5倍,年均递增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