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人民生活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平谷县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80年代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奠定了人民富裕的基础,进入90年代,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快速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85年763元,1990年1 150元、1995年2 601元,农民人均劳动所得看,1985年为668元,1990年达到1 030元,1995年则达到2 124元。在山区,由于平谷县狠抓山区致富奔小康工程,贫困山区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1995年人均劳动所得达到1 600元。职工工资水平,1989年的职工年人均工资1 882元,1992年达到2 534元,1995年则迅速增长到5 243元。从全县人均储蓄,1989年仅为969元,1992年已达到2 159元,1995年则迅速增加4 889元。从居住条件看,到1995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7平方米,农村居民住房面积25平方米以上。电话普及率已达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