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体经营农机时期 (二)集体经营农机时期1958—1979年这一阶段农机具数量显著增加,但农村体制多次变动,农业机械几次收放,走了曲折道路。 (1)机械下放,实行社营(1958—1959年)。1958年秋,安徽各地将国营拖拉机站的农业机械下放给人民公社,社营成为全省农业机械的主要经营形式。 (2) 机械收回,再办国营(1960—1961年)。鉴于人民公社对农机管理缺乏经验,事故多,机械效能不高,安徽将下放给人民公社使用管理的拖拉机和配套农具(包括1958—1960年人民公社用国家贷款购买的)收回,重新组建国营拖拉机站,恢复以合同方式为周围社、队进行代耕。1960年底,全省新组建县、市国营拖拉机站61个,共拥有拖拉机1 073台、1.82万千瓦。 (3) 调整布局,巩固机站(1962—1969年)。1962年,全省拖拉机站布局进行调整,保留28个,并将分散在宿县“三八”人民公社等11个社营机站的36台拖拉机由县拖拉机站收回。1964年,在拖拉机站系统内部建立责任制,促进了机具完好率、出勤率和作业量的不断提高。到1966年,全省国营拖拉机站又发展到44个和2个机耕组,拥有拖拉机1 758台,比1957年增长3.11倍,作业量达1246.7千公顷,平均每公顷收机耕费12.6元,低于以往各年,扭转了亏损局面,盈余135万元。1967—1969年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全省拖拉机保有量虽年年增加,但作业面积却呈下降趋势,分别比1964—1966年下降了26.45%~18.83%。 (4) 机械再次下放,实行国有社营或国、社合营(1970—1973年)。1970年底,全省44个国营拖拉机站的1 856台拖拉机基本下放给人民公社,实行国有社营或国、社合营。全省建起了415个人民公社拖拉机站,还有一些生产大队、生产队办起了机耕队、机耕组。到1973年,社营拖拉机站发展到1 166个,全省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6 952台,23.48万千瓦。 (5) 社队农机发展时期(1974—1979年)。这个时期以社队集体资金购小型拖拉机为主,使用效益较好。到1976年底,全省社队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2 358台,其中公社占48.00%,生产大队占37.58%,生产队占2.2%;小型拖拉机47 537台,其中公社占5.24%,生产大队占14.65%,生产队占80.11%;完成机耕面积1 307千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29.1%;机耙面积532.7千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8.44%;机播面积48千公顷,占全省播种面积0.58%;机收面积20千公顷,占全省收获面积0.24%。 ☚ (一)国营时期 (三)多种形式经营农机并存时期 ☛
(二)集体经营农机时期 (二)集体经营农机时期1958—1981年这个阶段跨越20多年时间,农村体制历经多次变动,农业机械几次收放,农机具数量虽然有显著增加,但走了一段弯路。这一时期经历了三个阶段: 1. 贯彻“三主方针”,机械下放,实行社营(1958—1961年)。1958年3月,中共中央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提出农业机械产品以中小型为主,农业机械制造以地方为主,农业机械的购置以集体为主的“三主方针”。根据这一指导方针,山东各地纷纷将国营拖拉机站的农业机械下放给公社,社营成为全省农业机械的主要经营形式。 2. 机械上收, 再办国营 (1962—1970年)。1958—1962年间,受“左”倾错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生产连续下降(平均每年下降7.1%),加上人民公社经济薄弱,又缺少技术力量,造成机车利用率低,损坏严重,经营规模过小(平均不足2台拖拉机的公社占50%多),很难配套作业。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使数量不多的农业机械充分发挥作用,1962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整顿和改进拖拉机站工作的决定》,决定拖拉机站,“一般收回,实行国有国营,办国营拖拉机站。某些有条件的公社,可以试办国社合营的拖拉机站。少数办得好的社有社营的拖拉机站,也可以继续试办。”山东各地根据《决定》精神,将社营站又改为国营站。 3. 机械再次下放,发展队营(1971—1981年)。进入60年代, 随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改变, 有少数生产队自筹资金购置小型拖拉机, 出现了队营农业机械。当时队营农业机械以小型为主, 机动灵活, 使用方便, 农村中大量排灌机手稍加训练即会使用, 还能用于固定作业, 适合生产队购买能力, 因而发展很快。队营农业机械经营形式有三种: ❶大队所有, 统一经营, 统一核算; ❷大队经营大型农业机械, 生产队经营小型农业机械, 分别核算; ❸以生产队为主经营农业机械。到1978年, 全省队营的拖拉机已达132 861台, 占全省总拥有量的85.3%。到1981年,队营拖拉机增加到220 404台, 占全省总拥有量的87.8%, 是队营农机数量最多的一年。队营农业机械成了主要经营形式。 ☚ 四、农业机械化发展历程 (三)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并存时期 ☛ 00017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