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期项目
世界银行贷款红壤第二期项目由农业部牵头,项目区包括福建、江西、浙江、湖南、广西五省(区),共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5亿美元,其中福建省3000万美元。加上等额配套资金,福建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按现行汇率)。项目区分布在南平、三明、龙岩、漳州四地(市)的20个县(市)。于1990年底开始前期工作, 1993年7月在福州正式评估, 1994年6月项目生效, 开始实施。
到1995年底, 全省已累计完成0.33万公顷的梯田开垦, 占项目总目标的71%; 种植果园0.27万公顷,占69%;改造中低产田0.28万公顷,占70%;造林0.22万公顷,占63%;种植毛竹490公顷,占84%;饲养种猪870头,占84%;育肥猪5.16万头,占67%;建成了6.9万平方米的管理房、猪舍等建筑物, 占66%;建成220公里的村级与园中道路,占78%;水利完成总目标的72%。项目累计投资2.22亿元(包括劳务投入),占项目概算总投资的56%(按1993年7月评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