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环境
河南省水资源不足,其中地表水人均水量仅为全国人均水量的14%,亩均水量也只有全国亩均的17.7%。近几年,工业“三废”的污染,又进一步加剧了农业用水的紧张局势,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
据1995年监测,全省四大水系的河流中,水质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Ⅰ、Ⅱ、Ⅲ类的河段仅占20%,符合Ⅳ类的占14%,符合Ⅴ类的占4%,超过Ⅴ类的河段占62%,也即是说绝大部分河段已不能进行正常的农田灌溉。
(1) 海河水系。在监控的19个重点河段中,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的占75%,除淇河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外,卫河、大沙河、新河、共产主义渠均超过Ⅴ类水质标准,污染较重,污染状况有明显的加剧趋势。污染物主要是有机污染。
(2) 淮河水系。在监控的49个重点河段中超过V类水质标准的占63%。主要支流中沙河、北汝河、潢河、史灌河水质较好,基本符合Ⅳ类水质标准;而泉河、沱河、包河、涡河、惠济河、颍河中下游段污染严重,监控河段均超Ⅴ类水质标准。污染以有机污染为主。
(3) 黄河水系。在监控的18个重点河段中,超过V类水质标准的占50%。主要支流中伊河水质67%的监控河段符合Ⅲ类标准,洛阳以下至伊洛河入黄河河段及沁河、蟒河污染相当严重,整个黄河水系综合污染指数呈加重趋势。主要是有机污染。
(4) 长江水系。在监控的19个重点河段中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的占50%,白河至盆窑桥河段和唐河均超Ⅴ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以有机污染为主。
(5) 流经城市的河流。在监控的49个断面中,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仅占24%,73%的河流断面已超过Ⅴ类水质标准,其中郑州市的熊耳河、新乡市的卫河、许昌市的清泯河、南阳市的白河、漯河市的黑河、驻马店的练江河等,水质均远远超过Ⅴ类水质标准,这些河流已成为城市污水的排水沟,完全丧失了农田灌溉功能。
(6) 水库。在监控的14个主要水库中有50%的水库水质标准不符合渔业水质标准,有36%超过Ⅴ类水质标准,如汤河水库、窄口水库、宿鸭湖水库、刘湾水库、尖岗水库等,这些水库已有一半不能进行正常的渔业生产,部分水库甚至不能进行农田灌溉。
(二)水环境
福建常年降雨量多,地表径流量足,地下水补给量较大,是全国农用水数量最多,质量较好的省份之一。但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和人口的急剧增加,大量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渗入地下,使水质量不断下降,特别是一些工业城市郊区和乡镇工业发达的地区,水污染已成为危害农、牧、渔业生产的一大环境问题。
根据100个断面对18个水质指标的监测结果,1995年全省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河流干流的水质状况基本良好,但水质呈下降趋势,部分流经城镇的河段污染较为严重。100个断面中,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2类的占18%,符合3类标准的占7%,属于4、5类标准的占75%。超过3类标准的河段比1994年增加9个百分点。地面水污染类型属有机型。
闽江干流超过3类标准的占73%。九龙江北溪和西溪超过3类标准的分别占88%和75%。木兰溪受污染较严重,全部河段超过3类标准。南部沿海诸河水系的水质总体较好,晋江超过3类标准的断面占30%。
沿海各港湾海水水质总体良好,局部近岸海域受到营养盐的污染。超标项目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全省渔业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改善,天然资源的人工养殖业受到严重影响,三都湾、富屯溪等流域的对虾、青蟹、养殖鱼类污染死亡事故尤为突出。沿海渔场的带鱼、大黄鱼、银鲳等重要经济鱼类逐渐减少,幼鱼比例增加。1995年全省发生污染渔业事故12起,造成渔业经济损失1 939.5万元,比1994年增长107.0%。其中,海水产品损失1 838.0万元,淡水产品损失101.5万元。
近年来,福建废水排放总量在10亿吨左右,工业废水处理能力有所提高。1995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10.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6.6亿吨。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水库5.6亿吨,直接排入海0.3亿吨,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0.3亿吨。全省工业废水处理量4.3亿吨,处理率已达64.1%。1995年,全省发生废水污染事故31起,比1994年增加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