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工作步骤
1.学习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开展实地调查,挨家挨户登记土地和人口等经济情况。
2.按照政策和各户经济状况, 划分阶级成分。着重将地主阶级划出来, 以防遗漏。各户划定的阶级成分, 都经村民小组会评议, 在村民大会上通过。通过农民协会召开村民大会, 先民主评定地主、富农成分,有不服的, 就摆事实, 讲道理, 开展说理斗争。然后, 再评农民内部, 自报公议, 举手表决, 逐个评定, 最后张榜分布。农民榜和地主、富农榜分别张榜, 做到 “三榜定案”, 民主公正。
3.没收地主土地财产, 征收各种土地, 处理特种土地。由乡、村干部和农民代表评议, 制定没收、征收的具体方案, 经农会通过后实施。然后, 乡(村)农会派出没收小组,负责没收地主财产, 贫苦农民踊跃参加, 连原来持观望态度的中农也参加进来。有些县没收土地时, 每乡组织千余农民的队伍,分若干小组, 分头令地主交出田契清单, 并由地主自报房屋、农具、耕畜、粮食等财产。经检点核实后,按政策没收其应没收的部分。地主交出的地契集中烧毁,没收的地主土地插上白旗,没收地主的粮食、耕畜、浮财及多余房屋, 分别加锁贴封条。对富农、半地主式富农、工商地主、城市小土地出租者出租的土地,按政策征收其应征收的部分。对祠堂、寺院、教会、学校、团体在农村的土地, 依法予以征收。
同时,对不法地主和历史上有民愤血债的恶霸地主,各地召开斗争大会。农民控诉揭发地主、恶霸罪行, 其中罪行严重的依法判刑。
4.民主协商分配胜利果实。乡 (村) 农民协会发动群众, 民主协商, 确定胜利果实的分配原则, 制定分配方案。公布分田榜, 召开分田插标大会。农民敲锣打鼓到田头 “插牌定田”, 到场头分粮、分物。
5.总结经验, 庆祝土地改革胜利。土地改革胜利结束后, 随即总结经验, 转入整理地籍, 颁发土地所有证 (或使用证)、房屋所有证, 健全和发展农会组织, 加强民兵工作, 把高涨的革命热情, 引入生产运动。
上海郊区各级政府在土地改革中, 都严格掌握政策, 坚持区别对待。除依法惩办极少数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恶霸地主外, 对绝大多数地主经过群众性的说理斗争, 使之认罪服罪后, 按规定政策分配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以及房屋等生活资料, 促使其劳动改造, 重新做人。对特种土地, 视实际情况, 按政策处理。对地主兼工商业者出租的土地和房屋, 予以没收; 对工商业资本家出租的土地和房屋, 依法征收。工商业资本家在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土地, 如天然制冰厂、畜牧场、公墓等, 按实际需要给予全部保留或部分保留。农村中的庙宇、寺院、教堂、祠堂、学校和社会团体所占的土地, 依法征收全部或一部分。对小土地出租者予以保护, 占有土地不超过当地人均占有量两倍的,依法全部保留其土地。对富农占有的土地及房屋一般都予保留。对没收地主的农具、耕畜,则掌握 “多让少、少让无” 的原则合理分配。土改中分配的土地、房屋, 都由县政府颁发土地和房屋所有证。近郊区的土地依法属国家所有, 发给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