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户投入农业的资金
农村体制改革后,农户家庭成了一个新的农业投资主体,这是农村投资机制的一个重大变化。农户资金投入分为两部分:
❶农业经营费用支出,包括种籽、肥料、农药、中小农具、排灌费等;
❷为改善生产条件或扩大再生产而投入的资金,包括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自行修理农田基础设施等。1983、1984年两年,农民家庭用于农林牧渔业经营费用占家庭经营费用总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91.8%和90.7%。农民家庭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也逐步增加,1981年人均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为1.45元,到1984年增加到9.47元。
从1985年开始,农民家庭对农业的资金投入逐步减少,农户用于农林牧渔业经营费用支出占家庭经营费用总支出的比重,1985年降为88.5%,1987年降为80.3%,1992年又降至75.7%。其中,1986、1987、1989年3年农户的农林牧渔业经营费用支出,剔除当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因素,均比上一年减少。据1991、1992年两年资料分析,农户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绝大部分都用于住宅建设。农业投资所占份额仅占1/10强。在生产性投资中,家庭工业投资和交通运输业投资比重在上升 (表2-2-5)。
表2-2-5 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结构(%)
年份 项目 | 1991 | 1992 |
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一)生产性投资 其中:农业 工业 交通运输业 (二)非生产性投资 其中:住宅 | 100.0 21.9/100.0 13.3/60.8 3.4/15.7 4.1/0.4 78.1 74.0 | 100.0 24.5/100.0 10.2/41.4 5.0/20.4 8.1/32.8 75.5 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