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及阶段1982—1983年
包干到户责任制,深受群众欢迎,扩展到哪里,哪里就增产,不少穷队一年翻身、两年致富。因此“几统一大包干”这一责任制形式迅猛发展。但由于 “左” 的思想干扰,包干到户责任制在河北的普及推广初期也遇到了种种阻力,一些地方议论纷纷,有的说: “包干到户表现虽好,但成分可疑”、“包干到户好是好,就怕长不了”。面对大包干迅速发展的形势,有的党员干部感叹: “辛辛苦苦30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使河北普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一度出现徘徊。1981年7月,中央派宣讲团来河北宣讲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对河北拨乱反正、加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解放思想、扭转局面的作用,大包干从此迅速而广泛地发展起来。1981年8月,“双包到户” 的队达6.5万多个,占22.6%,有31个县 “双包到户” 的队占50%以上。1981年底,实行几统一下大包干的队又增加了1倍多,占到全省生产队总数的54.3%。
1982年1月21日,河北省委就深入传达贯彻中发 〔1982〕 1号文件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 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形式,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这对进一步解放和统一河北广大干部群众思想,推动大包干责任制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此,“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一群众喜爱的责任制形式,终以不可阻挡之势,突破重重障碍,迅速发展起来。1982年4月,河北省实行大包干的生产队发展到了67.2%,到年底迅速普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村占到了总村数的96.5%。
中发〔1983〕 1号文件充分肯定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进一步坚定了河北省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决心和信心。1983年1月,河北省委及时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结合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出台了 《促进联产承包责任制向横宽纵深发展》等一系列文件。指出联产承包责任制,应在各类地区、各行各业、各项生产、各个不同生产经营水平的生产队普遍推广。林、牧、副、渔都要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把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展到农村集体工业、商业、服务业和科技领域。会后,全省培训了近万名基层干部,进一步统一认识,推动各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1983年底,全省农业实行大包干的队达到了99.1%; 林、牧、副、渔各业实行责任制的队也达到了80%以上; 82%的集体宜林荒山和74%沙荒碱地,也承包到户经营。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多种经营和家庭经济迅速发展,1982年全省10%左右的农户,形成了种植、养殖、加工、服务、运销等多种经营的承包或自营专业户。随着专业户的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和多样化的合作经济也涌现出来。1983年全省专业户、重点户已发展到212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1%,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已有23万个,参加农户近70万户; 专业村3100多个,比上年增加50%,专业乡近百个,规模较大的专业市场139个,不少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商品交换日趋活跃。全省农村投入运销的汽车和大中型拖拉机近7万辆、小拖拉机16万台,分别比上年增长20%和60%。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河北省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次特大干旱的1983年仍然创造了增产、增收的奇迹。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82年增加106元,增长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