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瓜果产品产购销
1949年, 青海果品总产量不到3 500吨, 商品率很低。 1958年后, 贯彻 “以粮为纲” 的方针, 将部分果园改为粮田, 果树栽培量下降。从1966年开始, 供销合作社在各级农林部门的协助配合下, 通过调查研究, 组织大规模引种、试种, 推广苹果、梨、桃、葡萄等优良品种, 均取得成功。截至1978年底, 果品总产量发展到1.15万吨,其中苹果约占半数。 1979年以后, 农村推行生产责任制, 果树承包, 在化隆、循化、 民和、 乐都、 贵德等传统果区, 逐步形成了果品生产基地。 1987年, 苹果产量1.27万吨。
50年代, 市场供应的果品中, 本省产的少、 省外调入多, 经营单位认为, 省内果品利润少, 运输条件不好, 不如省外进货方便。 贵德县的杏子个大、色好、 味甜, 1956年丰收, 由于基层供销社不收,许多农业社的杏子因卖不出去而烂掉。 早熟的酸梨上市后, 2角5分到3角钱可以买100个。 “果贱伤农”, 严重影响了农民进行果品生产的积极性。 1964年, 省和西宁市两级供销合作社成立瓜果联合经营办公室, 从1964年8月至1965年3月, 购进省内瓜果1 065吨, 省外瓜果663吨, 购进总值19.8万元,销售总值25.8万元, 进销差率29.8%, 比上年同期增长2倍以上。 瓜果联合经营办公室首次向省外试销本省瓜果100吨, 为扩大青海果品在省外市场销售作了有益的尝试, 使省内外果品互通有无, 市场更趋活跃。 1975年6月, 省商业局制订 《青海省三类鲜瓜果产销经营管理试行办法》, 对省内外鲜瓜果产销实行统一计划、 统一平衡、 统一管理, 凡是省内有生产的果品, 应先销省内产品, 后销省外产品,以支持和促进省内果品生产的发展。 此后, 每年鲜瓜果上市之前, 由省统一召开平衡会议, 组织产区和销区衔接计划, 有计划地进行运销。 1980年, 三类鲜瓜果纳入议购议销范围, 恢复以产地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为主,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营单位“牵线搭桥”, 省农副产品公司负责组织全省产销平衡和联系外调。 允许农民进城运销自己的产品, 实行放开经营, 多渠道流通 (表7-2-4)。
表7-2-4 青海省供销社主要年份商品收购情况
单位: 吨
年 份 | 蜂 蜜 | 苹 果 | 核 桃 | 花 椒 |
1952 | | | | |
1957 | 0.7 | | | |
1965 | 75 | 35 | 64 | 10.5 |
1970 | 370 | | | |
1975 1978 1980 1985 1990 1995 1996 1997 | 850 1 245 1 807 2 747 1 909 2 906 3 976 2 334 | 249 743 616 451 394 75 32 49 | 13 12 30 52 2 12 38 8 | 12 8 6 15 18 1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