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欧洲货币市场
欧洲货币市场发端于欧洲美元市场。欧洲美元市场原来是一种在伦敦的“货币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以美元计值的短期资金的借贷主要是在银行同业之间进行的,也有金融机构和大的非银行借贷者间的拆放。以后,随着市场规模和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名称有了变化,内容也有了变化。欧洲美元市场已发展成为更加多样化的欧洲货币市场:
❶货币概念。不再限于境外美元,任何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只要在该国的管辖之外都可以成为“欧洲货币”,如欧洲马克、欧洲英镑、欧洲日元、欧洲法国法郎和欧洲瑞士法郎等。“欧洲”这个词本身成为“境外”、“离岸”和“在货币发行国管辖之外”等语的同义语。由于欧洲美元在这些市场中仍占主要地位,至今仍有人习惯地把欧洲货币市场称为欧洲美元市场。但内容已经改变了。
❷区域概念。市场范围已不再像过去那样限于以伦敦为中心的“欧洲市场”。除欧洲的巴黎、法兰克福、苏黎世等地外,欧洲货币市场的范围也扩展至开曼群岛、巴哈马、新加坡、香港、东京和纽约等地。在亚洲的新加坡,欧洲货币市场称为亚洲美元市场和亚洲货币市场。在日本,欧洲货币市场成为东京离岸市场。在纽约,欧洲货币市场以“国际银行设施”(IBF’S)的形式出现。1981年12月美国金融当局批准设立“国际银行设施”,虽然把在美国的欧洲美元业务与其国内的业务严格分开,保持欧洲美元是美国境外美元这一概念,但就地理上看,欧洲美元已能在美国境内经营,这是自欧洲货币市场出现以来的一个重大发展,为把大量欧洲货币市场业务吸引到美国创造了条件。事实上,目前纽约所经营的欧洲货币业务已超过卢森堡、法国、巴拿马和阿曼等,成为仅次于伦敦的经营欧洲货币的金融市场。
❸市场概念。“欧洲货币市场”这一概念已由短期的货币市场逐步扩展到把中长期信贷和债券市场也包括在内,如欧洲信贷市场、欧洲债券市场等。欧洲信贷市场发展了具有最典型的银团贷款(consortium loans)性质的并由期限信贷(terms credits)和循环信贷(revolving credits)两种主要形式构成的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loans);欧洲债券市场则在传统的固定利率债券之外开创了浮动利率债券和可转换为股权的债券等一系列新的国际债券种类;国际债券市场从此分成了两个部分:欧洲债券市场和外国债券市场。
欧洲货币市场发展的原因,除了早期的一些因素外,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❶各国政府对国内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有种种限制,但欧洲货币市场没有这些限制;在欧洲货币市场上,需要融通资金的客户几乎不受限制,而各国对非银行借款者有很多限制。
❷资金供给在欧洲货币市场不受地理范围限制,交易品种繁多,交易规模巨大(基本上是银行间的批发市场),金融投资者在这个市场上几乎都能发现自己所需要的投资品种。
❸欧洲货币市场是高度竞争性的市场,比起各国国内市场更具竞争力,并对借贷者都提供更优越的服务。
作为当代国际金融市场的主体,欧洲货币市场对国际金融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欧洲货币市场所发挥的国际资本转移作用是其他国际金融市场和转移渠道无法相比、无法替代的,其规模和流动速度是空前的。国际间大规模资本转移之所以能够顺利实现,是由于欧洲货币市场提供了各种渠道和条件,从而缓解了资金来源和使用之间的矛盾。据估计,当前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来源中绝大部分是一年以下的短期资金,比例一直在90%以上,而在资金运用方面,一年以上的高达25%,这种存短贷长的矛盾由于银行的作用而暂时缓解了。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在货币构成上本来是不同的,但由于使用的多是国际上通用的少数几种自由兑换货币,而这几种货币之间又有广泛的套汇活动,所以这一矛盾也暂时得到解决。从国际收支和国际融资看,资金盈余的国家和资金稀缺的国家无需直接接触,只需通过欧洲货币市场就能实现资金的转移。这种资金转移对满足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资金需求,缓解许多国家的国际收支问题以及支持国际贸易的迅速增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在另一方面,欧洲货币市场上巨额资金在迅速转移,对国际金融稳定也构成了巨大挑战,国际金融界已在探讨对它加强管理的问题。
2.欧洲货币市场具体实现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全球化,使国际金融潜力得以较为充分地发挥。早期的国际金融市场是相互独立的。欧洲货币市场通过众多离岸市场的24小时不间断的业务活动和种类纷纭的金融工具,打破了各个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相互独立的状态,使其间的联系不断加强,进一步降低了国际间资金流动的成本,从而使国际金融市场的各方面有利因素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但在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极大地加剧主要储备货币之间汇率的波动幅度,加剧国际证券市场以及其他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
3.欧洲货币市场上独特的运作机制,如存短贷长、利率不受任何国家的法律限制和可自我进行信用扩展等,对国际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各国国内货币政策的效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欧洲货币市场上,国际信贷的主要方式是借短贷长,双方当事人具有极复杂的国际连锁关系,通常也无抵押保证,这对国际银行体系构成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虽然一般情况下运行可以很顺利,但当信贷过度集中于一个国家或某些少数贷款对象上,一旦发生偿债困难,对参与其中的所有融资方和整个信贷市场都会带来严重的影响。80年代初由墨西哥债务问题引发的国际债务危机及其对一些国际大银行的冲击,说明了这一点。欧洲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是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它根据市场供求决定而不受任何政府的限制。而各种货币的利率又是各国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为贯彻本国的货币政策必要时将调整利率,但是,其措施往往因欧洲货币市场利率的影响而受到很大的干扰。例如,当国内为抑制通货膨胀而采取紧缩政策使国内利率提高时,国内的银行和企业可以方便地从欧洲货币市场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同时,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国际游资也会因该国的高利率而大量涌入,这就削弱了国内紧缩货币政策的效力。此外,欧洲货币市场本身也可通过银行之间的转辗循环贷放而形成信用扩张。比如,银行贷给公司或政府的贷款,若直接或间接又存回欧洲货币市场,则信用扩张是存在的,虽扩张的倍数值难以估算,但信用扩张的规模及其影响却是不能忽视的。
正是因为欧洲货币市场有上述多方面的重大影响,国际金融界尤其是国际银行界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一直在关注如何对其加强监管。十年前,国际银行界在国际清算银行的主持下成立的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1997年,该委员会又公布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25条。这些都是对国际金融业加强管理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