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保护环境,增殖资源
1.保护渔业环境。北京市60年代以前渔业生产的水环境一直很好,从70年代起随着工业发展,大量有害废水流入河库,严重威胁渔业生产环境。其中,通惠河、凉水河污染最为严重。据不完全统计,1981—1988年渔业水质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30万元。1989年11月20日,北京市成立“北京市渔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渔业生产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为改善水环境,北京市对官厅水库上游污染源进行了治理,并在东郊建立了污水处理场,对保证渔业生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2.增殖水库鱼类资源。为增殖水库鱼类资源,北京市每年向水库投放鱼种。据统计,1955—1995年,国家累计向水库投放苗种62407.08万尾。
北京除在水库投放鲢、鳙、草鱼种外,在鲤、鲫鱼自然产卵季节,在有条件的水库设人工鱼巢,增殖资源。80年代末,北京市从日本和辽宁省引进池沼公鱼,从江苏太湖引进大银鱼,目前已形成水库定居鱼类。这两种鱼对改善水库鱼类区系合理组成,净化水质起到了很好作用。
为增殖水库鱼类资源,密云、怀柔、延庆三县渔政站增设了“鱼类资源增殖保护监测站”,其任务是进行水产资源调查、水产资源增殖和水产资源保护。
为更好的对水生野生动物进行保护,北京市水产管理部门在房山区拒马河、怀柔县怀沙河和怀九河建立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