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培植支柱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0年以来,全州以市场为导向,从三个方面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了调整,在建立和巩固发展“两烟”支柱产业的同时,逐步建立畜牧业及畜产品加工业、林业及林产品加工业等后续支柱产业,使资源优势逐步转变为经济优势,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
(1)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在粮食自求平衡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和州内自然资源条件,以烤烟、蔬菜、甘蔗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经济作物,走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之路。1995年,全州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2.77万公顷,比“七五”末期减少5.1%,平均亩产257千克,提高21.8%;经济作物面积5.64万公顷,比“七五”末期增长75.9%。其中,按农业产业化要求,围绕楚烟企业“龙头”,发展烤烟生产,烤烟种植面积从1978年的7 413公顷增加到4.55万公顷,产量达7.5万吨,产值5.63亿元,占种植业产值的42.6%,成为楚雄州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2)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按照大农业的要求,围绕2000年实现林业及林产品加工业、畜牧业及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上10亿元的奋斗目标,加快了林业和畜牧业的发展。1995年,全州板栗、核桃、优质梨、苹果、柑橘等五大经济林果基地面积发展到2.74万公顷,比1978年增长了2倍多,林业产值1.71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大姚县1.16万公顷的核桃基地,永仁县4 133公顷的板栗基地。此外,楚雄市和姚安县正在加紧建设蚕桑基地。全州大牲畜存栏87.2万头,生猪存栏158.6万头,山绵羊存栏118.8万只,分别比1978年增长56.6%、55%和15.5%,是1952年的1.9倍、5.1倍和3.6倍,除满足州内城乡市场外,尚有部分可供外调。全州畜牧业总产值达5.0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5.3%,成为楚雄州农业和农村经济中仅次于种植业的第二大产业。
(3)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乡镇企业,提高农村二、三产业的比重。新中国成立后,楚雄州乡镇企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改革开放以来,从手工业起步,走出了一条乡办、村办、社办、户办、联户办“五轮驱动,多轨运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符合楚雄州实际的乡镇企业发展路子,并加快了发展步伐。1995年,全州乡镇企业发展到7.03万个,从业人员18.4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14.9%;实现营业收入30.05亿元,实现税利3.97亿元(其中上缴税金1.18亿元),乡镇企业税收占当年地方工商税收的40.6%。乡镇企业总收入超亿元的有8个乡(镇)、1个行政村(牟定县新甸乡散花行政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在1995年36.95亿元的农村经济总收入中,第一、二、三产业收入分别占60.1%、26.5%和13.4%。同“七五”末期相比,第一产业收入比重下降了17.2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收入比重分别上升了11.6和5.6个百分点,农村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