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1958年后人民公社化时期的政社合一制 (三) 1958年后人民公社化时期的政社合一制从1958年开始,农村实行“大规模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由人民公社组织取代乡镇政权组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从此以后,直至1983年实行政社分开,恢复建立政权为止,农村一直实行人民公社制。 在党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翻身得解放的农民,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走上了集体化的道路。1958年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人民公社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 根据1958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本单位,同时,又是社会主义政权组织的基层单位。”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合一的体制,它兼有国家行政管理和社会生产管理的双重职能,并且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体制。 人民公社的组织机构, 一般分为公社、生产大队(或管理区)、生产队3级。党的基层组织,在公社一级建立公社委员会,对全公社工农商学兵、党政财文经实行统一领导。在生产大队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本大队的各项事业。生产队设党小组,在生产队的各项工作中起核心作用。国家基层政权组织,在公社的权力机关是公社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社员选举产生,任期2年。在公社的行政机关是公社管理委员会(“文革”期间曾改为公社革命委员会)。公社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公社管理委员会兼有行政管理和生产管理的双重职能,并设生产建设、财政、粮食、供销、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治安、民兵和民事调解等职能部门或专职人员。此外,公社还有共青团、妇代会和贫下中农协会等组织。这些组织的领导成员一般为管理委员会成员。 1966年开始了“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期间,革命委员会代替了各级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党政混为一体,党政不分,政企不分。自1967年出现“革命委员会”并被说成是“新生事物”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就被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所取代。“革委会”实际上是公社的权力机关,又是公社的行政机关。“革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革委会”的成员一般都是由县(市)党委会或“革委会”指派的,“造反派”占主导地位,也吸收少数原来的干部参加,还拉了少数社员代表作陪衬。“革委会”下设4个组: ❶办事组,办理公社机关事务、秘书、民政工作; ❷政工组,负责组织、宣传、文教卫生、人事等工作; ❸人保组,抓治安、保卫、公安工作; ❹生产指挥组,任务是“促生产”。实际上这些组织都服从当时“抓革命”的需要,既没有全力以赴抓经济建设,也没有全面开展行政工作。粉碎“四人帮”以后,1979年修改的新宪法又将“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公社管理委员会。但由于在组织、体制上没有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因而公社管理委员会仍然有名无实。公社的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又集中于书记1人,严重挫伤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践证明,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严重背离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必须予以改革。 ☚ (二)1954—1958年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四) 1983年政社分开后的乡镇基层政权建设 ☛
(三) 1958年后人民公社化时期的政社合一制 (三) 1958年后人民公社化时期的政社合一制1.政社合一。1958年,浙江省开始实现农村人民公社化,取消了乡镇政权组织,由新产生的人民公社组织取代乡镇政权组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从此以后,直至1983年实行政社分开,恢复建立乡政权为止,浙江省农村基层政权一直是政社合一制的人民公社,历时20多年。 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既是农村经济的组织者,领导农村各项生产活动,又是社会主义政权组织的基层单位。人民公社的管理机关是各级管理委员会。公社管理委员会在行政上,相当于原乡镇人民政府,受县人民委员会及其派出机关的领导。公社管理委员会在管理民政、生产建设、财政贸易、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等项工作方面,行使乡政府的职权。 2.公社机构设置。人民公社的组织机构,一般分为公社、生产大队(或管理区)、生产队三级。人民公社的各级权力机关,是公社社员代表大会、生产大队社员代表大会或者社员大会、生产队社员大会。人民公社的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定期召开,公社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生产大队的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生产队的社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人民公社的重大事情,都由各级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人民公社社员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每两年改选1次,由社员选举产生。社员有权监督和罢免代表。公社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也可以随时罢免。 “文化大革命”期间,浙江省的公社管理委员会为同级革命委员会取代。人民公社的社员代表大会和革命委员会是基层政权组织,又是集体经济的领导机构。 ☚ (二) 1954年后的乡镇政权建设 (四) 1983年政社分开后的乡镇政权建设 ☛ 00023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