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六五”时期1981—1985年
农村信贷规模不断扩大。行、社共发放各项农业贷款165.9亿元,比过去31年发放总额多98.9亿元,比“五五”时期多放118.4亿元,增长2.5倍。1985年末各项农业贷款余额51亿元,比1980年增长1.8倍,年均增长22.92%。“六五”时期农村信贷的特点:
❶支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贷款对象从支持60万个社队转变为支持2000多万个承包户、专业户,全省农户贷款的比重已由1980年的24.5%上升到89.4%;
❷大力支持乡镇企业发展,5年共发放乡镇企业贷款75.9亿元,占农贷发放总额的45.76%,相当于“五五”时期发放总额的5.7倍;1985年乡镇企业贷款余额达28亿元,比1980年增长2.83倍,占农贷总额的54.94%;“六五”后两年年均发放26.7亿元,超过前3年发放额之和;
❸有力地支持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到1985年末,林、牧、副、渔业贷款在农贷余额中所占比例,已由1980年的3.71%上升到32.78%。同时,开办了开发性农业贷款,为了支持农村发展交通运输,仅1984年就发放贷款2.57亿元;还于1984年发放商业小型设备贷款4287万元,支持农民到集市办厂设店,加速小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