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解放前农村群众文化活动
主要形式有民间花会和唱大戏。
民间花会流传异常广泛,村村镇镇几乎都曾有过此类组织。民间花会中形式多样,包罗甚广,大致可分为音乐类(如:文吵子,即吹打乐、挎鼓等)、舞蹈类(如:高跷、旱船、太平鼓、秧歌、龙、狮等等)、杂技类(如:开路即飞钗、中幡等)、武术类(如:五虎棍、少林武术等)等等。农民为满足自身娱乐、健身、交往需要,于是组织起来,进行活动。坚持长久、技艺高超者成为远近知名的花会会档。
唱大戏也是农民喜爱的艺术形式。主要流传的有评戏(解放前称“蹦蹦戏”、“落子”)、梆子(有“河北梆子”,京西地区还有“山梆子”)、秧歌骊(解放前流传京西,解放后逐步消失)及诗赋弦等。逢年过节农民自己组织的剧团纷纷活动,有时连演数日,俗称唱大戏。
农村的庙宇多,在求神拜佛,求雨免灾和逢年过节活动中,烧香者众,各种服务,经贸也逐庙而来,形成庙会。庙会中的文化活动丰富,有花会表演、演唱大戏、杂技马戏、说书卖艺……。庙会这种融合宗教文化、经贸、娱乐、餐饮等综合性的民俗活动受到了农民欢迎,成为传统文化形式,庙会的兴旺也促进了民间花会和其他群众文化的发展。解放前,郊区的庙会很多。据1930年统计,原北京市所辖地区城区有20个,郊区有16个,都是影响大、吸引人多的著名的庙会。如门头沟的妙峰山庙会、八宝山的娘娘庙会、白云观庙会(当时也为郊区)等等。原属河北省的县、区也是如此。仅密云墙子路乡就有庙宇13座,1938年前,逢庙会都有演戏和花会表演,花会有11种形式。
清代宫廷以花会取乐,也对花会发展产生影响。颐和园中,清代帝后常召民间花会表演。据《清朝野史大观·清宫遗闻》记载:“宠监李莲英探太后意,亟思所以怡悦之。于观剧外,传一切杂剧进内殿演,慈意果大慰悦,尤喜秧歌。缠头之赏屡千金,风靡一时。”有些花会,授了皇封、赐名、赐鸾驾、会旗服装等等,促使花会竞相苦练技艺。
1938年以后,战乱频繁,北京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之下,民不聊生,花会停滞。抗日战争胜利后,又逢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农民生活日益窘迫,文化活动更为萧条,只是在求神乞天保佑的祭祀活动中,花会、演戏偶然有之,民间艺术凋零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