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1957年)
这一时期是青海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初建阶段。1949年从互助、大通、民和、乐都等县开始,吸收了52名农村优秀分子入党,1950年2月互助县双树乡双树村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同年12月民和县在四区的生产乡和建设乡各建立一个农村党支部。1952年7月,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传达中央西北局“积极慎重”的建党指示,确定在农业区普遍建党,牧区因条件不成熟,先在机关中建党,到1953年,在农牧交错的地区个别发展党员,然后逐步在广大牧区建党。这一时期青海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与党员发展主要是围绕剿匪肃特、征粮建政、减租反霸、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至1953年底,全省共发展党员2970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715名,建立党支部505个,其中农牧业支部246个。至1957年底,农牧业支部达到1 425个,总支部35个,农牧区党员达到19 572人,党的力量基本遍及全省各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