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林业机构
四川省林业厅现有编制129人,实有164人。下设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台湾事务处)、干部管理处、老干部处(成都干休所)、宣传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处(纪检组)、计划财务处、审计室、林政处、政策研究室、造林经营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科教处、森林资源管理处、民族工作处、行政处(就业服务处)等16个处室。还有两个非常设机构,即四川省护林指挥部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6名。另有经费单列并有事业编制的机构6个;四川省林业工会工作委员会,编制10名;四川省林业公安处,编制25名;四川省林业检察处,编制15名;四川省林业审判庭,编制15名。
四川省林业厅有直属单位34个,职工总数18 328人。其中,相当于二级局的公司1个,即四川省林产公司,职工149人;事业单位26个,有职工2 752人;企业单位6个,职工15 312人;代省政府管理单位1个,职工115人;代林业部管理的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工233人。
四川省林业厅是1955年4月21日经中央林业部批准成立的,这以前是四川省农业厅林业局。
1958年以前,林业和森林工业管理机构是分设的。森林工业部分,1952年11月15日中央批准将“西南军政委员会农林部伐木总公司”,改建为“中央林业部西南森林工业管理局”;直到1954年8月撤销,改设“中央林业部川康森林工业管理局”;1955年12月更名为“林业部四川森林工业管理局”;1956年9月以后,又更名为“森林工业部四川森林工业管理局”。
1958年,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管理林业的“四川省林业厅”和管理森工的“森林工业部四川森林工业管理局”合并组成四川省林业厅。合并后的林业厅设有:办公室、分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团委、工会、采伐更新局、基本建设局、木材水运局、造林局、木材购销局、干部处、经济保卫处、财务处、劳动工资处、综合计划处、森林经营处、林产化工处、监察室、编辑室、卫生科,以及勘查设计院。
到“文革”前,林业厅内部机构几经变动,除原有党群部门外,行政上设有办公室、木材采伐更新局、基本建设局、造林局、物资供应局、经营利用局、工厂管理处、计划处、财务处、木材调配处、劳动工资处、干部处、保卫处、编辑室、木材检验中队、技术室。
“文革”中,四川省林业厅更名为四川省林业局。
1981年,重新恢复四川省林业厅名称。内部先后设立办公室、政治部、纪律检查组、组织干部处、宣教处、保卫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木材生产处、劳动工资处、计划处、财务处、林政处、机械处、科教处、造林处、多种经营处、基本建设处、物资供应处、顾问室、卫生科和林业检察处、公安处、审判庭。
1983年,林业厅作为机构改革的试点单位,为了压缩编制,将机关工作一分为二,划出了机关职能处室木材生产处(全部)和基建处、劳动工资处(绝大部分),以及计划处、财务处(少部分),与四川省木材公司等单位合并,正式成立“四川省林产公司”,负责全省森工管理工作。林业厅内部则设办公室、综合处、造林处、保护处、科教处、纪检组、政治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辖林产公司(按二级局对待)。
1983年以后,四川省林业厅撤销政治处,陆续成立干部管理处、宣传处、林政处、审计室、森林资源管理处、监察处、民族工作处,以及政策研究室、老干部处、机关服务公司。并将综合处更名为计划财务处、造林处更名为造林经营处、保护处更名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机关服务公司行政部分改为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