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成立前的畜牧业
1.渤海时期 (698—926年)。畜牧业已很发达,当时“率宾马”、“莫颉豕”著称于世, 成为贸易的大宗, 向山东半岛出售名马岁岁不绝。以后各代, 每经战乱, 畜牧业随之衰落。但由于养畜的饲草饲料资源丰富, 以及征战、农耕对马和牛的需要, 畜牧业仍有一定的发展。
2.清朝时期。清廷视东北地区为 “龙兴之地”。1668年(清康熙七年)清廷下令, 对东北地区实行封禁。限制汉人入境, 长达192年之久, 影响了农业的发展, 也阻碍了畜牧业的发展。到1860年 (清咸丰十年) 清廷宣布解除封禁, 汉人大批移入, 扩大开荒, 添牛买马者一时骤增。1904—1911年 (清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八年间放垦荒地764万垧 (1垧=1公顷), 耕畜达50万头。在此期间繁殖家畜以牛为盛, 耕马、绵羊多从呼伦贝尔和哲里木等地输入, 猪禽多自繁。西部地区羊草甚茂, 马食则肥, 有家畜者十户有九, 北部以铃当麦 (燕麦)谷草秣之, 马亦茁壮。在因沁屯 (今齐齐哈尔市西南) 举办一年一度的“楚勒罕” (盟会) 盛会。每期20余天进行贡貂和交易家畜活动, 显示出了畜牧业兴旺发达。
3.民国时期。黑龙江地区从这一时期开始建立畜牧管理机构和畜牧场, 兴办学校培养人才, 推动了畜牧业的发展。1913年(民国2年)黑龙江省民政长公署设实业司统管牧业。1914年兴办5个种畜场。1916和1923年黑龙江省甲种农业学校设畜产学课程,农科职业学校设畜产班, 进行畜牧兽医技术教育。1925年哈尔滨特别市政局颁布 《防范牛疫规则》,1927年又颁布《防止家畜传染病规则》, 初步开展家畜疫病防治工作, 推动了畜牧业的发展。1930年黑龙江省政府设农矿厅, 掌管牧业。到1931年, 马存栏达88.7万匹、黄牛34.0万头、羊17.5万只, 猪126.5万头。
4.东北沦陷时期 (1931—1945年)。日伪当局为推行殖民统治, 在省、县两级政权内均设有畜牧行政机构, 统辖畜牧业生产。1940年在哈尔滨建立哈尔滨农业大学, 内设兽医科。1940—1943年在安达、海伦、长发屯、林口等地建立畜产国民高等学校和畜产学校, 并在呼兰建立马事技术员养成所。1934—1940年建立种马场、种畜场和绵羊改良场21处, 家畜防疫所6处。东北沦陷时期, 多数畜禽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据1934—1939年伪满当局进行的六次畜产资源调查资料记载, 在伪龙江省16个县、316个屯调查统计的13 625户中, 有13.5%的富户占有大家畜总数的66.8%, 平均每户养大家畜7.41头。1939年10月伪满政府对活畜及畜产品实行全面统制。1943年成立满洲畜产公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支社,执行畜产品统制任务, 不许私人经营畜产品。据1935—1941年统计, 出口皮张3 884吨, 猪鬃毛4 322吨, 绵、山羊毛16 223吨, 其他兽毛10 283吨, 肠衣5 913吨。1942年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扩大和加剧,对家畜及畜产品的掠夺更加疯狂, 实行强制征购。1942—1945年, 四年间征购马39万匹、牛45万头、羊37万只、猪113万头。由于强行 “粮谷出荷”, 实行野蛮搜刮, 农民的口粮、饲料严重不足。加之畜禽疫病猖獗, 炭疽、牛瘟、猪瘟不断发生蔓延, 家畜存栏逐年下降。到1945年6月末, 全境马存栏114.0万匹, 牛29.1万头, 羊16.2万只, 猪94.9万头, 分别比1941年减少25%、17.9%、18%和32.3%, 黑龙江地区的畜牧业已处于衰败的境地。
5.解放战争时期。为了支援解放战争, 组织好各项生产, 1947年黑嫩省联合省政府发出通告, 要求各级政府紧急动员起来, 将所有牲畜转向农村, 以解决广大农民春耕畜力不足的困难。松江、牡丹江、合江省政府均发出爱护牲畜, 严禁屠宰耕畜, 奖励繁殖耕畜, 提倡养猪养鸡等副业生产的通知通告, 各级畜牧行政机构迅速建立以司以事。黑龙江省土地改革期间, 全省贫雇农分得耕畜40多万头 (匹)。1948年3月, 辽北省赠送海伦县蒙古马300匹, 解决土改后耕畜不足的困难。同年, 萨尔图种畜场、克山种马场先后建立以繁殖并发展牧畜。解放战争期间, 黑龙江省出战勤马15.4万匹, 并组织生产、收购毛皮, 支援解放战争。1949年, 松江省、黑龙江省家畜存栏: 马100.1万匹、黄牛56.7万头, 奶牛0.7万头、羊7.9万只, 猪233.0万头。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畜牧业
1. 日寇大肆掠夺畜产品。在抗日战争爆发前的1936年,全省存养耕畜508.9万头(其中牛267.6万头、马20.2万头、骡42.4万头、驴178.7万头),猪408.7万头,羊225.5万只,家禽2 483.4万只。1937年7月,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实行“以战养战”,大肆掠夺山东的畜产品。1939、1940两年,日军在山东掠夺的耕牛和猪羊,除满足驻鲁日军和北京、天津、塘沽等地的侵略军需用外,仅经青岛运往日本国内的就有牛肉5 599吨、鸡蛋684吨。1941年冬,日军5万重兵对沂蒙山区革命根据地进行扫荡,一次就抢走牲畜一万余头。由于日军的掠夺,到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时,山东境内的耕畜减少到171.25万头,比1936年减少66.3%;猪降到183.7万头,减少55%;羊降到75.6万只,减少66.5%。抗日战争期间山东畜牧业的变化情况见表4-4-1。
表4-4-1 山东省1936—1945年家畜数量变化表
单位:万头、万只年 度 | 耕畜合计 | 其 中 | 猪 | 羊 | 家 禽 | 牛 | 马 | 骡 | 驴 | 1936 | 508.9 | 267.6 | 20.2 | 42.4 | 178.7 | 408.7 | 225.5 | 2 483.4 (1933年) | 1938 1939 1940 | 103.77 182.67 147.9 | 42.18 123.22 70.94 | 1.84 1.80 6.30 | 8.04 8.96 15.60 | 51.72 48.70 55.07 | 77.36 78.76 153.09 | | 454.03 510.51 861.84 | 1941 1942 1943 1945 | 149.39 102.06 141.0 171.26 | 71.89 53.66 75.31 78.88 | 7.92 1.68 2.15 7.57 | 22.75 8.26 11.16 18.72 | 46.83 38.46 52.38 66.09 | 119.89 67.07 98.49 183.70 | 60.51 80.13 81.78 75.60 | 968.50 1 106.35 1 094.41 1 14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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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938—1943年据日伪山东省建设厅第五科统计。1945年据国民党山东省建设厅统计。
2. 革命根据地保护繁殖耕畜。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很快又发动了内战,山东成为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的战场,使山东畜牧业的恢复和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但是,由于早在抗日战争后期的194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1946年改称山东省政府)就指示各革命根据地保护耕畜、奖励耕畜繁殖,并在资金和税收上给以鼓励扶持,规定农民喂养的耕畜,每头减征秋粮15市斤、柴草22. 5市斤。1946年,山东省政府再次向解放区各级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保护耕牛的指示,确定解放区内的69处农场附设的家畜配种站,免费为农户耕畜配种,并组织地方兽医为农户的耕畜诊病治疗。1948年,省政府还拨出北海币6 800万元、粮食2 677万公斤,贷给农民增养耕畜8 588头。因而在3年解放战争中,山东的耕畜主要在解放区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据当时140个县的统计,1948年全省有耕畜314.4万头,3年增加143. 14万头,较1945年增加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