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利用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至1995年,已建各类农田水利工程38万多座,其中大、中、小型水库9 710座,山塘平塘24.70万座,总容积281.9亿立方米,占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20%。1995年,水利工程年供水量211.86亿立方米,为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14.9%,其中:农业供水181.55亿立方米,工业供水27.49亿立方米,城镇生活供水2.82亿立方米。另水力发电供水207.51亿立方米。工业、农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量211.86亿立方米中,蓄水工程供水115.23亿立方米,引水工程供水63.24亿立方米,余为机、电、井、泵等工程供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1 879.65千公顷,旱涝保收面积1 463.75千公顷,分别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1.4%和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