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然水域捕捞渔业基地
1. 福海湖捕捞渔业基地。福海湖 (布伦托海和吉力湖)位于新疆福海县境内,总水面9万公顷,以盛产鳊、鲤、赤鲈、雅罗鱼著称。1975年春自治区水产部门组织力量对湖区进行了全面调查,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主要是:积极开展第二期“引额济海”工程,大量引水救湖,扩大湖区面积,改善水质;建设鱼苗、鱼种繁育场,引进新鱼类品种,改善鱼类群体组成;拨专款解决冬季冰下捕捞机械化和明水作业期捕捞船舶动力化,提高生产效率。为了加强管理,还设立了湖区渔政管理机构,建立了收购设施以及冷冻设施等。通过以上措施和建设,使濒危的福海渔区很快得到恢复,年产鱼量由317吨猛增到3 000余吨。1995年湖区已有冷库、罐头厂3座,机动船150只,固定资产500余万元,从业人员500余人,成为配套齐全的国有捕捞基地。
2. 博斯腾湖捕捞渔业基地。博斯腾湖位于博湖县与和硕县境内,总水面9万公顷,以盛产鲤、鲫、赤鲈等著称。自治区在筹建福海湖渔业基地的同时,对博斯腾湖也进行了规划建设。从1977年开始,陆续为湖区建设了鱼苗、鱼种繁育场,引进了新鱼类品种,改良了种群组成;建立了科研、渔政机构,加强了湖区科学管理;配设了大、小机动船和停靠码头,提高了生产效率;建设了冷库、罐头加工厂等,加强了现场保鲜和流通手段。1995年,博湖渔区有2个捕捞场,1个33公顷的养殖池塘,从业人员250余人,固定资产500万元,大小机船配套作业,年稳产鱼类3 000吨左右,成为科研、生产、加工、销售配套的以国有经济为主的捕捞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