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发展梗概
民国时期,宜宾地区仍承袭封建土地所有制,主要生产资料多属私人占有,土地高度集中,耕地经营主要有租佃、雇工经营及自耕三种形式,封建生产关系严重桎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加之交通闭塞,文化和科学技术非常落后,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十分缓慢。1949年全区粮食总产量只有54.48万吨,人均仅有260公斤,农业产值人均仅117元。90%以上的农民过着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的穷困生活。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等阶段,大大解放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到1957年,全区粮食产量达88.76万吨,比1949年增长62%,8年间平均每年递增6.2%;农业总产值达40 688万元,比1949年增长66.4%,8年间平均每年递增6.6%。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使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1960年和1961年,两年生产粮食分别比1949年低14%和11%,人均生产粮食只有210公斤。1962年到1965年,农村经济又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粮食总产量3年平均递增11.02%,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7.13%。
1966年起的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刚刚恢复的农村经济又遭受了更为严重的破坏。这10年间,粮食总产仅增长11%,年均增长速度为1.1%。而同期,人口生育在无政府状态下失控,因而人均占有粮食大幅度下降。
1976年后,农村经济开始步入正确的发展轨道。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1984年粮食产量直线上升。1984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147万吨,比1978年的127万吨增长15.7%,平均每年递增2.6%;农业总产值达9.29亿元,比1978年的6.13亿元增长41%,平均每年递增6.8%;经济作物产值5 847万元,比1978年的3 835万元增长52.5%,平均每年递增8.7%;林业产值6 241万元,比1978年的2 634万元增长1倍多,平均每年递增17.2%;牧业产值2.17亿元,比1978年的1.06亿元增长1倍多,平均每年递增17.3%;副业产值4 799万元,比1978年的1 902万元增长1倍多,平均每年递增25%;乡镇企业产值2.23亿元,比1978年的5 739万元增长4倍多,平均每年递增66%。从此,宜宾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