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部一些国家政府中设立的最高劳动行政机关。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劳工法,并根据劳工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的有关劳动制度的规定。如规定最低工资、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开展与执行并监督执行劳动法有关的各项业务并从事劳动问题的国际交流等。 劳工部Labor,Department of1913年设立的一个行政部,部长系总统内阁成员。在此之前,该机构的职能由商业部下属的劳工局执行,该部设有一些重要部门,如儿童司、妇女司、工资工时和政府合同司、劳工统计局等。这些机构的目的是进行调查研究并出版有关劳资关系和劳工问题的重要材料。 劳工部Department of the Labor联邦政府主要行政部门。1884年设立劳工局,隶属内政部。后独立成劳工部。1903年又恢复为局。1913年3月成为内阁的一部。首任部长为威尔逊(William Bauchop Wilson)。主要职能是提高和发展工资收入者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就业机会。下属机构有劳工统计署、儿童署、移民归化署。1918年增设调解署,1920年增设妇女署,1933年增设劳工雇佣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地位逐渐加强,但仍为内阁最小的部。出版刊物《劳工评论月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