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项主体工程
1.中低产田治理工程。计划到1995年综合治理中低产田33.3万公顷。其中,中央投资的20个县综合治理26.7万公顷(生物措施16.7万公顷,工程改造10万公顷);省安排的36个县,综合治理6.6万公顷(生物措施3.3万公顷,工程改造3.3万公顷)。计划通过中低产田改造增产粮食7亿公斤。
2.围垦、垦荒工程。计划沿海围垦滩涂2.3万公顷,扩大种粮面积0.11万公顷;南平、三明两地(市)在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对25度以下坡度和历年抛荒地进行垦殖垦复,扩大耕地0.67万公顷,计划增产粮食2亿公斤。
3.旱地粮食工程。在沿海22个县(市)17.3万公顷旱地中,开发0.8万公顷,其中以甘薯“五改”和间套扩种玉米、大豆、高粱等为主的生物措施6.6万公顷,以提水、改土为主的工程改造1.3万公顷,计划增产1亿公斤粮食。
4.冬季粮食工程。扩大冬种麦、薯、豆播种面积6.6万公顷,同时在闽东、闽西北利用大面积冬闲田种植饲料大麦和牧草。
5.吨粮田开发工程。运用稻稻麦三熟高产栽培模式等新技术,在九龙江、晋江、木兰溪及闽江沿岸四大平原区,开发吨粮田6.6万公顷,计划增产粮食1亿公斤。
6.再生稻工程。在全省单季稻田推广种植再生稻10万公顷, 计划增产粮食1.5亿公斤。
7.种子工程。重点抓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立一批完善的科研、繁育生产、供种基地,推广杂交稻,进行常规良种更换, 计划增产粮食3.5亿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