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区公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区公所 我国县一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它的职权范围是:(1)执行国务院、上级政府的决议、决定、指示和命令,监督宪法、法律、法令在本区的遵守和执行;(2)对本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和落实,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3)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4)管理本区的司法、民政工作,指导乡镇的社会治安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5)指导本区的文教、卫生、计划生育以及检察、财政、武装、民族事务和乡镇建设等项工作;(6)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它的作用就是在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的联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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