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本质和基础。绝对精神是辩证发展的,经历三个阶段:逻辑阶段、自然阶段、精神阶段。整个黑格尔哲学叙述了绝对精神的辩证发展过程。因此,黑格尔哲学包括三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
黑格尔哲学的第一部分是逻辑学。逻辑学叙述绝对精神在逻辑阶段的发展。此时绝对精神只是作为纯思想、概念而存在,整个逻辑学研究的就是纯范畴的辩证发展,纯概念的先验推演和转化过程。它分为三个阶段:“存在论”、“本体论”、“概念论”。“存在论”从“纯有”开始,研究直接的概念,包括“质”、“量”、“度”三个范畴。其中“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存在论的最高范畴。在存在论中,概念是一个“顶替”一个。“本质论”研究间接性的概念、范畴。本质论中的范畴是成对出现的,是相互依赖,相互中介,相互反映的。本质论包括:“本质自身”,即作为存在之内部根据的本质;“现象”,即本质的表现于外;“现实”,即“本质”与“现象”的统一。“概念论”是“存在论”和“本质论”的统一,概念论是逻辑学的最高阶段。包括“主观概念”、“客体”、“理念”。“理念”是“主观概念”和“客体”的统一。绝对理念是逻辑学的最高范畴,在它之前的全部发展内容,都包括在它之中。绝对精神至此,完成了逻辑阶段的发展,进而“外化”为自然。
自然哲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第二部分。绝对精神在自然阶段表现为感性事物的形式,在感性事物的背后起作用。世界上的感性事物的发展,实质上只是这些事物之中的绝对精神发展的外在化表现。所以,黑格尔把自然科学叫作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化的科学。自然阶段包括“机械性”、“物理性”、“有机性”。在机械性阶段,自然界还是一些物体的机械集合,是分散的、无秩序的,占统治地位的是量的关系。他在这里研究了时间、空间,研究了物质与运动的统一关系。“物理性”阶段,是单个物体和行星阶段。他把物理学又分为“普遍个体物理学”、“特殊个体物理学”、“完整个体物理学”。因为这个阶段自然是作为自然的个体即成形的物质出现的。在物理学中,黑格尔研究了风、雨、声、光、热、磁等自然现象。在“有机性”阶段,黑格尔研究有机生命的扩展过程:“地质有机体”、“植物有机体”、“动物有机体”。在“动物有机体”的最后阶段,出现了人。人的出现,使“绝对精神”又返回“故乡”,即进入精神阶段。黑格尔认为,自然界在时间上不发展,只在空间中展现其多样性。自然界中的运动只是循环重复的运动,自然界中,真是“太阳底下无新事”。
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第三部分。绝对精神在经过前两个阶段之后,回复到与自己相适合的精神形式,重新作为精神出现。精神阶段是前两个阶段的统一,克服了纯逻辑阶段与“外在”自然阶段的片面性,达到全面性,变成具体的精神,自我意识着的理念。在这个阶段,绝对精神体现为人类社会历史。精神阶段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段。“主观精神”包括人类学、现象学和心理学,基本内容是表述个人意识。通常所说的认识论问题,是在现象学中研究的。“客观精神”是指社会意识。他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人类历史看作是“客观精神”的表现。在“客观精神”中,他阐述了自己的社会政治观点。“客观精神”包括抽象的法、道德、伦理。“绝对精神”是“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的统一。在这个阶段,精神变成真正无限的、充分自由的、完全认识自己的绝对精神,它把自己的全部丰富内容,都展现出来了。“绝对精神”包括:艺术、宗教和哲学。所谓艺术就是充分自由地直观着自身的精神;所谓宗教就是虔诚地表象着自身的精神;所谓哲学就是通过概念思维自己的本质和认识自己本质的精神。他认为,哲学是“绝对精神”的最后完成和最高体现,“绝对精神”通过哲学认识自己。
黑格尔认为,这三部分中,《逻辑学》是最根本的,是第一性的,“自然”和“精神”是第二性的派生出来的。他称《逻辑学》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灵魂,把“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叫作“应用逻辑”。但是,他还认为,精神是“逻辑”与“自然”的统一,是最现实、最具体的、最全面的东西,就这一点说,精神哲学是最高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