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诏书又称“金玺诏书”。 ❶1356年12月25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 (1316—1378)颁布的诏书。由比萨大学法学教授和宫廷秘书所拟。主要内容规定,皇帝由7个选候推选,承认选候对自己领地内的司法、征税、铸币、矿产和土地所有权等享有完全的自立权,承认封建主私战的合法性,并规定城市之间不得订立同盟反对诸候。诏书成为诸候割据的法律依据。 ❷1222年匈牙利国王安德烈二世(约1176—1235)在贵族强迫下颁布的诏书。规定领地为贵族世袭财产,贵族和教会免除捐税,州牧以下官吏由当地官吏中选任,非经允许国家官吏不得进入贵族庄园,国王违背诺言,贵族可对国王宣战等。该诏书于1687年废除。 黄金诏书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于1356年颁布的诏书。主要确认皇帝由7个选候推举,并承认选帝侯在领地内享有各种特权。诏书加剧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另外匈牙利国王安德烈二世于1222年颁布的诏书又称黄金诏书。 黄金诏书 黄金诏书又称金玺诏书。 ❶1222年匈牙利国王安德烈二世在贵族的压力下颁布的诏书。规定: 确认领地为贵族的世袭财产;豁免贵族和教会的捐税; 州长官以下官吏由当地贵族遴选; 国家官吏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贵族庄园等。如国王违背诺言,贵族有权反对国王,直至诉诸战争。1687年该诏书废除。 ❷135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颁布的诏书。确认皇帝由7个选侯推举,并承认诸侯在其领地内享有完全的主权,皇帝不得干预。 ☚ 宫相 等级会议 ☛ 00007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