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林洸上私和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林洸上私和案 林洸上私和案本案发生于道光四年(公元1824年)。福建省有民林洸上,其胞叔林文连被伊堂兄林光生殴毙。林光生威逼林洸上私将林文连的尸体装棺埋葬。案发后,省衙将该犯依照“毁弃缌麻以上尊长死尸者斩,为从减一等,弃而不失又减一等,满徒例减一等,判杖九十,徒二年半。此案上报后,福建司审核案情,查该犯被其堂兄威逼而埋葬其胞叔的尸体,并非弃尸灭迹。这与毁弃尊长死尸律文不相符合,该省依照“毁弃尊长死尸律”减等判该犯徒刑,实属不当。应按“例”判罪。于是该司将林洸上比照“期亲尊长被掠,卑幼私和拟徒律为从减一等杖七十,徒一年半”判罪。 ☚ 抢夺卖休之妇案 尹方兴杀妻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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