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生态系统
鱼类生长、增殖、索饵、越冬的水域自然环境形成的综合系统。包括特定空间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鱼类生存和发展的各个因素,其中包括不同层次的生物所组成的生命系统 (也包括人类) 及外围物质条件,是鱼类生态系统对自然或人为作用的反应或反馈的综合表现。渔业生态经济系统的自然基础,是生物因素与环境因素的统一。认识鱼类生态系统的特点,对发展渔业生产和取得更大的生态经济效益有重要的现实作用。
鱼类生存于江、河、湖、海、水库、池塘等多种海、淡水域生态系统中,但同其他生态系统一样,承载力都是有限的。鱼类生态系统的有限性表现在: 任何鱼类的个体数量是有限的; 鱼类属于可再生自然资源,捕捞利用后的水域,鱼类还可以再生,但其再生需要一个过程,其再生能力也是有限的; 与上述两点相适应,鱼类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也是有限的。鱼类在生态系统中作为生物因素,在自身之间以及与其环境因素之间进行着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维持着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过度捕捞利用,将会破坏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其功能。
鱼类生态系统的有限性要求人们从事渔业生产时,必须注意鱼类资源利用的适度性问题。从满足经济需要来看,鱼类的捕捞利用数量是愈多愈好,但渔业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又要求保持一定的鱼类数量。经济与生态两方面要求的结合,使渔业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存在着一个自然资源利用最适度的问题: 捕捞量过少,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不充分; 捕捞量过多,将损害渔业生态系统,最终都不利于取得最大的渔业经济效益。鱼类生态系统有限性的特点,进一步要求人们正确处理海洋渔业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发展渔业生产中,利用是目的,保护是手段,但只有对其认真地进行保护,才可能长期持续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