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税
指我国部分地区在推行经营责任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违反税法规定的错误做法,即不按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计算缴纳税款,而是脱离国家税法规定,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与财税部门事先协商确定一个固定数额作为应纳税额,不论纳税人实际产品销售和利润所得多少,均按既定的固定数额缴纳税款。 实践证明,采用这种包税方法,实际上否定了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体制,它必然妨碍税收杠杆作用的有效发挥,也不利于国家加强宏观控制和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因此税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税法和税收管理体制规定办事,严禁包税或变相包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