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学计划gaodeng xuexiao jiaoxue jihua
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教学计划按每一个专业制订,主要组成部分是课程结构,同时规定主要教学环节、教学形式、时间分配、学年编制。教学计划必须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高等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体现每一个专业人才的培养基本规格。50年代初,学习苏联,我国高等学校的各专业教学计划由教育部统一制订,学校必须完全按教学计划执行。1955年以后,允许学校对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60年代,由教育部制订指导性的教学计划,学校有较大的调整权。“文化大革命”以后,教育部仅制订几个参考性的教学计划,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学校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学计划制订权在学校。不论教学计划由哪一级制订,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❶教学计划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
❷教学计划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
❷必须保证教学内容的完整性与系统性。
❸必须合理地分配每学期的课程门数与教学时数,以保证教学质量,同时照顾学生负担。
❹教学计划必须具有相对的统一性、稳定性与一定的灵活性,以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质量,同时根据社会要求和学校条件的变化进行调整。教学计划一经制订,教师、学生都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不能擅自修改或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