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杂死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杂死“杂犯死罪”的简称。“真死”的对称。中国古代指某些影响不太严重的死罪。最早见于《唐律疏议·名例》: “其杂犯死罪,谓非上文十恶、故杀人、反逆缘坐、监守内奸盗略人、受财枉法中死罪者。”但唐律尚无真死 (真犯死罪)的名称。明律规定,杂死必须监禁等候秋审、朝审时按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并可当作五年徒刑以适用赎刑,较真死为轻。明律杂死斩绞9条,斩4条,绞5条。清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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