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
个人道德品质之一。 指人们为了真理和正义而无畏无惧、不怕困难、敢于冒险、勇于献身、一往直前的品质。它是人类公认的美德,体现著人类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英勇奋斗的精神。勇敢不仅表现在人类征服自然的斗争和正义的战争中(如英勇不屈,百折不挠,勇于献身),也表现在追求真理和社会进步的各项事业中(如不怕吃苦受累,勇于挑重担,敢于负责任),还表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如敢于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向坏人坏事作斗争)。 勇敢与怯懦相对立,并与蛮勇相区别。《礼记·聘义》中说:“有义之谓勇敢。”即只有为了正义而勇为,才是勇敢;相反,如果只是为了逞一时之勇或为了某种非正义的目的而勇为(如强盗、杀人犯的冒险、拼命),则不是真正的勇敢。 在社会主义中国,勇敢表现为: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共产主义事业,在强大的敌人和艰难困苦面前毫不畏惧,必要时勇于献身的气魄和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