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马市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马市 茶马贸易主要是指历史上居住在我国西北部的游牧民族用马匹与中原地区交换茶叶的一种较大规模的贸易活动。居于大漠南北的蒙古族在古代就一直与中原保持着“愿以所有,易其所无”的贸易关系。这种交换关系可以追溯到古代。《黑鞑事略》云:“鞑人止欲。 丝铁鼎色木,动使不过衣食之需,汉儿及回回等人贩入草地,鞑人以羊马博易之。”在《蒙古秘史》里记载,撒塔儿兀勒商人阿三一次就从阿剌忽失的吉惕忽里处买了一千只羯羊和一只白骆驼,沿着额尔古纳河去交换貂鼠、青鼠之类的狩猎品。随着蒙古族的强大,其与相邻区域的交换愈来愈广泛。有明一代,为大漠区域与中原区域茶马贸易的高潮。 从经济因素上说,茶马贸易是两相需求、互通有无的产物。明初,蒙古族在饥荒疾疫,手工业极端落后的情况下处于艰难的境地。瞿九思《万历武功录》卷八《俺答列传下》载:“锅釜针线之具,缯絮米蘖之用,咸仰供给。”占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贫苦牧民一向以牛羊易菽粟、布帛、锅釜等物,以补充其生活所需。在诸种生活用品中,大宗为茶。《明史》卷八十《食货志》:“万历五年俺答款塞,请开茶市。”畜牧经济的单一性、脆弱性、游动性决定了蒙古族进行交易的迫切性。蒙古族所持的是牲畜及畜产品,而明廷所需,恰恰以马为先。因为马在古代战争、巩固国防上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于是茶马贸易应运而生。 但是茶马贸易并不能畅通无阻地实行。从政治因素上说,蒙古封建主与明廷之间存在着亦合亦离的关系。明廷自恃强大富足,只是把贸易当做控制少数民族的一种政治手段。明封建统治者利用蒙古民族生活之必需品实行怀柔和要挟。为打开贸易的大门,蒙古封建主常常诉诸武力。明蒙之间的茶马贸易虽然经过时战时和、时关时开的局面,但由于蒙古民族的迫切要求,茶马贸易毕竟出现繁荣兴盛的局面。 茶马贸易的形式有: 通贡 通贡即蒙古贵族以纳贡为名义把牲畜及大量畜产品带往明廷,而明廷则用赏赐的名义给其绸缎布疋、茶叶药品。据《明实录》载,1403至1570年的一百六十余年间,蒙古封建主向明廷入贡达八百多次。而正统、景泰年间,瓦刺向明廷派出使贡四十三次,其中十一次贡马驼68396匹。1454年以后,东蒙古封建主(鞑靼)每次入贡多达数千人。通贡是明廷与蒙古族之间存在的一种特殊的经济联系。 官市 官市是在明政府以官方名义控制市场,汉族和蒙古族之间进行的茶马交易。 这里包括: 指定开市地点。早在1405年,明廷就在靠近蒙古族居牧的地方开设了互市市场。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市马考》载:“其互市,一于开原城南,以待海西女直,一于开原城东,一于广宁,以待朵颜三卫,各去城四十里。”此分为大市、小市两种。大市每年一次、小市每月一次。尔后,分别在1438年、1551年、1571年三次开放了大同马市。1571年,明廷主要对漠南土默特、鄂尔多斯诸部开设马市达十余处。 规定茶马价格。明设茶马司,专门掌管赋税。政府派官员到各茶马司所在地巡视,称“茶马御史”。商人将巴茶或湖茶运至互市地点,一半交茶马司,一半经批验所检查后,才可自行拍卖。蒙古送来的马匹,也由明官员折算金、银、绢、茶的价格。明官方尽量压低马价,以达到“以马代赋”的目的。 派专人管理。蒙古和明廷双方各派文武官员带领兵丁,总理监督市场事务。蒙古俺答汗并订立有关互市“规矩条约”十三条,明廷也制定“市法五款”。史载,还规定“开市有日,货物有禁”。所谓开市有日,即每年开放的时间较为短促,所谓“货物有禁”,即明廷常常限制贸易的品种。 虽然官方以种种方式控制贸易,但是官市的开放毕竟促进了贸易的进展。据《宣府镇志》卷二十载:宣府的互市集上有“南京罗缎铺、苏杭绸缎铺、潞州绸铺、泽州帕铺、临清布帛铺、绒线铺、杂货铺、各行交易铺,沿长四、五里”。 民市 民市即在官方允许的情况下,蒙、汉民间展开的商品交易活动。 民市有指定地点,一般等官市开放后,方允许在同一地点开展民市交易。对此官方史收税,其他别无干涉。蒙古族在土默特和鄂尔多斯沿边地带,根据需要展开月市和小市。出现了民市的多种形式。民间贸易的品种也远远超过了茶马交易的范畴。蒙古牧民以牛、羊、皮张、马尾、毡裘、盐碱、柴草、木材等,换取粮米、布疋、锅釜、耕具、绒线及其他日用杂货。民间贸易已经成为改善蒙、汉人民生活的重要渠道。据《明经世文编》一百一十五载:出现了“草场地复、牧军数增、城堡相望,苑厩罗列、孳牧之观、稽考之法粗皆就绪”的局面。 私市 私市是相对官市而言的,是民市的一种。但这种民市是官方不允许开设的民间交易活动。私市产生的原因有二。其一是明廷关闭互市。蒙古牧人苦无生路。为摆脱“食无茶”、“衣无帛”的窘境,出现了贸易走私活动。其二,私市是针对官方对市场的控制、压榨、盘剥而产生的,是广大人民对不平等交易的抗争。 私市一般无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一般避开官方,并可随时转移。从1522年起,蒙汉人民间的私市贸易相继出现在东起辽西、西抵嘉峪关广大的蒙汉毗邻地区。私市贸易的物品非常广泛,民间不仅仅以牲畜及畜产品换取布帛衣锦、盐茶果糖,而且据《明孝宗实录》卷一百四十二载,出现了“以铁器易马”的情景,据岷峨山人《译语》载,还出现“以斧得裘,铁得羊肘,细耳坠得马尾,火石得羔皮”的局面。钢铁农具、盔甲弓箭原都在明代统治者严禁之列,可私市时有出现,明廷也不得不允许铁锅和农具的交换,蒙汉人民参加私市贸易非常踊跃。不仅百姓投入,明廷上自总兵官,下至墩兵戍卒都参与了交易,致使南北交好,绵亘的长城不堪为界。至于清朝,由于战事的需要,沿袭明朝恢复了茶马互市,建立了一整套课茶、中茶、易马制度,茶马贸易比较频繁和兴隆,随着全国的大统一,官方的茶马贸易失去了意义,而民间贸易却源源不断,从未间断。 马市mǎshì满清时期对贸易集市的称谓:最早的时候,商达可以远到宁古塔城去赶~。(于雷《属龙女》) 马市中原王朝与周围民族以茶盐银帛等易马为主的互市。唐玄宗时,许突厥每年在西受降城(今内蒙杭锦后旗乌加河北岸)市马。宋设“都大提举茶马司”,开榷场与周围民族以茶易马。元朝在西北、西南与藏族等茶马互市。明朝马市极盛,史称“东有马市,西有茶市”。洪武间设茶马司于洮州(今甘肃临潭)、秦州(今甘肃天水市)、河州(今甘肃临夏市)、雅州(今四川雅安市) 碉门和广西庆远(宜山东南)等地。永乐三年(1405)在辽东开原南关、城东和广宁(今辽宁北镇)设三处马市,与蒙古兀良哈三卫、女真互市。永乐六年又在甘州(今甘肃张掖)、凉州(今甘肃武威)、兰州、宁夏(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开设马市与蒙古、回、藏等族互市。正统三年(1438)开大同马市与蒙古互市。嘉靖三十年(1551)应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之请,在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市)、延绥 (今陕西榆林)、宁夏等开设马市。隆庆五年(1571)明朝与俺答汗议和,先后在北部和西北部开设十一处马市,致马市于巅峰。大型马市每年每处开一两次,官方易马称“官市”,民间互市称“私市”或“民市”。官市毕,方许民市。因次数、地点所限满足不了民间要求,遂于土默特和鄂尔多斯同中原交接地区再辟“月市”(又称小市)进行民间互市,交易范围除马驼牛羊等牲畜和兽皮之外,越来越广。清顺治二年(1645)在张家口和古北口开设马市,以银茶易马。雍正(1723—1735)年间停辍,仅于四川边境同西南民族以盐换马。咸丰时军队所需军马统归自购,官设马市遂寝。 马市 马市中原王朝与周围民族以茶盐银帛等易马为主的互市。唐玄宗时,许突厥每年在西受降城(今内蒙杭锦后旗乌加河北岸)市马。后回鹘每年亦以大量马匹市唐。宋时设“都大提举茶马司”,在秦州、熙河、岷州、通远军(今环县)、永宁寨(今甘谷县境内)等处设买马场,与周围民族以茶易马。元朝在西北、西南与藏族等茶马互市。明朝马市极盛,史称“东有马市,西有茶市”。洪武间设茶马司于洮州、秦州、河州、雅州、碉门和广西庆远等地,与藏族等西番各族以茶市马。永乐三年(1405 ),在辽东设三处马市,与蒙古兀良哈三卫、女真互市。永乐六年,又在甘州、凉州、兰州、宁夏等地开设马市与蒙古、回、藏等族互市。嘉靖三十年(1551),应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之请,在大同、宣府、延绥、宁夏等地开设马市。隆庆五年(1571),明朝与俺答汗议和,在北方长城一线开设十一处马市,使马市达到了巅峰。在西部有宁夏之清水营市场、中卫市场、庄浪市场、高沟寨和铧尖墩市场,甘镇之扁都口市场、洪水堡市场。大型市场每年每处开放两次,官方易马称“官市”,民间互市称“私市”或“民市”。官市毕,方许在同一地点开辟民市。万历元年(1573),为满足近边各族扩大延长互市的要求,许在定期“民市”完竣后继续开市,称“月市”,即每月皆开市一、二日。自16世纪中叶后,明廷又允许在西北长城地带开设以远方蒙古封建主为贸易对象的临时市场,“每岁准其牛羊小市一次”。交易范围除马驼牛羊等牲畜和畜产品外,越来越广,包括了各族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各方面的需求品。 ☚ 贡赐贸易 茶马互市 ☛ 马市 141 马市中国历史上中原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以茶叶食盐金银棉帛等生活必需品及生产工具交换马匹及土特产品的综合性官办贸易市场。开始于唐玄宗时,与突厥在西受降城(今内蒙古杭锦后旗)互市。宋仍唐制,唯改以茶易马。元朝则在西南、西北地区与藏族茶马互市。明朝马市极盛,洪武时于洮州(今甘肃临潭)、秦川(今甘肃天水)、河州(今甘肃临夏)、雅州(今四川雅安)、碉门(今四川天全)、庆远(今广西宜山)等地设茶马司。永乐3年(1405)在辽东开原南关、开原城东和广宁(今辽宁北镇)设三处马市与蒙古兀良哈三卫、女真互市。永乐6年在甘州 (今甘肃张掖)、凉州 (今甘肃武威)、兰州、宁夏 (今银川)等地设马市与蒙古、回、藏等族互市。正统3年(1438) 设大同马市。嘉靖30年又在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延绥(今陕西榆林)、宁夏等地开市与蒙古土默特部互市。隆庆5年(1571)明朝在北部开设11处马市。清顺治2年(1645)在张家口、古北口、陕北开设马市,以茶换马。咸丰时(1851—1861)各地军马统归自购,官设马市遂废。大型马市每年开一、二次,是为官市,民间互市称“私市”或“民市”,由于交易需要,在土默特与鄂尔多斯地区又辟“月市”范围除马驼牛羊外兽皮日用品更广。随着清朝大一统的实现,各民族的贸易迅速发展,定期马市被常年市场代替。 ☚ 十三万户 长庆会盟 ☛ 马市中国历代封建政府以茶盐或金帛等,同边境少数民族换马的互市。唐玄宗时,许突厥每年在西受降城(在今内蒙古境内)用马匹换金帛,为最早的马市。宋神宗时,集中用茶换马。明永乐初,甘肃设有同回族易马的互市。后又在辽东设三马市,以米、布、绢同满、蒙等少数民族换马。正统三年(1438年)立大同马市,后停。嘉靖三十年(1551年)又开大同、宣镇等处马市,以银换马。清初曾在张家口、古北口等处设马市,以茶换马。康熙四年(1665年)又开茶马市于北胜州。雍正年间停止马市,仅在四川边境用盐换马。咸丰时,规定各地所需军马统归自购,官设马市即废。 马市中国内地王朝以茶盐货币等与周围民族交换马匹之类的互市。由于地理环境及长期历史的发展,内地的民族多以农业为主,周围民族则多从事游牧、狩猎或半农半牧。农牧民之间自远古以来就存在着互通有无的交换关系。自进入阶级社会后,官方参与了这种交换,内地统治者以征收贡赋的方式获取周围民族的马匹等,以封官、赏赐等还其马值。据《逸周书·王会解·伊尹四方献令》载,商汤命右相伊尹拟定并向四方边裔颁布朝贡诏书,其中规定北方诸族“以橐驼、白玉、野马、騊𫙪、駃、騠、良马为献”。战国时代,赵武灵王进行军政改革,推广“胡服骑射”,诸侯国竞相效法,马匹不仅用于挽车,也广泛用于骑乘和运输,内地对马匹需求激增,交换关系进一步发展。西汉设“关市”与匈奴等民族交换马匹。东汉则有“互市”、“合市”与匈奴、乌桓、鲜卑等民族进行交易。元和元年(公元84年),匈奴北单于遣大且渠等驱牛马万余头至武威(治今甘肃武威)与汉商交易。曹魏与北方民族“通胡市”,交换马匹。唐设“互市监”,“掌诸蕃交易马、驼、驴、牛之事”,与西北、西南诸族进行茶马互市。唐玄宗时,许突厥每年在西受降城(在今内蒙古杭锦后旗乌加河北岸)售马易货。宋设“都大提举茶马司”,开“榷场”与契丹、女真、党项、羌、藏等民族茶马互市。元朝在西北西南,与藏、羌等民族茶马互市。明代为马市的极盛时期,史称“东有马市,西有茶市”。洪武(1368—1398)间,设茶马司于洮州(今甘肃临潭)、秦州(今甘肃天水)、河州(今甘肃临夏市)、雅州(今四川雅安市)、碉门、广西庆远(在今宜山东南)等地,广收汉中茶、巴茶、湖广茶,由官方垄断与藏、羌等民族的茶马互市。永乐三年(1405),在辽东开原南关、城东和广宁(今辽宁北镇)设三处马市,与东北女真诸部、蒙古兀良哈三卫等互市易马。六年(1408),又在凉州(今甘肃武威)、甘州(今甘肃张掖)和宁夏(今银川)等地开设马市,与蒙古、回、藏、撒里畏兀儿(今裕固族)等互市。正统三年(1438),开设大同马市,东蒙古诸部及以西的瓦剌均前来售马。“土木之变”后,大同马市中止。天顺(1457—1464)至万历(1573—1620)时,先后在抚顺、宽甸、爱阳、清河等处设马市,与女真诸部交易,又在蓟州、喜峰口设马市,与兀良哈三卫交易。嘉靖三十年(1551),在东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的强烈要求下,明在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延绥(今陕西榆林)、宁夏等地开放马市,一年后因双方冲突而先后关闭。隆庆五年(1571),俺答汗与明朝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开设大同得胜堡、新平堡、守口堡,宁夏清水营、中卫、平虏卫,甘肃洪水扁都口、高沟寨等10余处大型马市。从辽东至甘肃,大小市场达30处以上。俺答汗制订了处理明蒙关系※《规矩条约》13条(后又多次增补),明朝制订※《市法五款》,以保证马市的顺利进行。大型马市每年每处开一两次,每次15日左右。初由官方统制,规定不同等级的马价,官方以银或实物交换马匹,称为※官市。后为适应双方民间的要求,开放※民市(私市)和※月市(小市),交易范围和品种扩大,贸易额激增。从和议开始至明末,仅输入内地的马匹就达300余万,不仅满足了双方的经济要求,也强烈地刺激了双方生产的发展。入清,全国统一,官设马市逐渐失去其作用。顺治二年(1645),在张家口、古北口等处设马市,以银茶购马。雍正(1723—1735)间,北方马市停办,仅在四川设市与西南民族以盐换马。咸丰(1851—1861)时,军队所需马匹统归自购,官设马市终止,但民间市场的骡马交易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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