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分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质的规定性和量的界线的论述。
质的规定性 马克思认为,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质的规定是劳动力必须成为商品。其理由是:
❶商品——货币——资本是一组不可分割的经济范畴。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要揭示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就必须确认劳动力是商品,它与其他商品一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劳动力的实际使用就是劳动的物化,就是价值的创造;而劳动力的价值是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由于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前者小于后者,所以才有剩余价值的来源。
❷正确地区分劳动力与劳动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并确认劳动力是商品才能科学地说明资本的产生既必须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
❸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劳动力不是向来就是商品。劳动力大量地成为商品是在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那时,由于封建生产方式的崩溃,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出卖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生产者获得了双重的自由:一是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出卖的自由,二是自由得一无所有。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才转化为资本。因而资本是一个历史范畴,现代资本的剥削条件也有别于其他形式的剥削条件。
量的界线 马克思认为,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量的界线是其拥有的货币额除了满足资本家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外,还要满足生产和再生产的需要。其要点是:
❶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数量界线,就是资本家需要预付的总资本量的公式:〔4V(c/v+1)〕÷m/v。因为,不是任何一个货币额都可以转化为资本,相反,这种转化的前提是单个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手中有一定的最低限额的货币。资本主义生产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因而这个最低限度的货币量取决于资本家的生活水平和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需要。如果资本家不参加劳动而要过着比工人好一倍的生活,并且要把他的剥削收入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那末,需要相当于4个工人工资的剩余价值才能满足,因为剩余价值的一半,即m/2用于积累,另一半要相当于两个工人的工资,即m/2=2v,所以m=4v。4个工人的工资的货币数量决定于工人的工资水平v;而相当于4v的剩余价值需要多少工人来生产则要取决于剩余价值率m/v。但是,只有工人没有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剩余价值是生产不出来的。因而,货币所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除了有用来支付工资的货币量外,还必须有用来购买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的货币量。需要有多少货币用来购买劳动资料和材料取决于资本的有机构成c/v。这样一来,货币所有者需要有v=4v÷m/v的货币量作为可变资本预付,需要有v·c/v的货币量作为不变资本预付。这二者之和为:v(c/v+1),由于v=4v÷m/v,则有v(c/v+1)=〔4v(c/v+1)〕÷m/v。这就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数量界线。
❷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数量界线是一个变量。因为,决定这个数量界线的诸因素:资本家的生活水平,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程度,工人的工资水平,剩余价值率和资本的有机构成等都是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