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
它是由某种需要所引起的推动个体活动以达到一定目的的内在动力。 它包含以下含义:(1)动机是一种内部刺激,是推动个人行为的直接原因;(2)动机为个人行为提出目标;(3)动机为个人行为提供力量以达到其体内平衡;(4)动机使个人明确其行为的意义。由此可见,动机具有互补功能,即始发功能、选择功能和强化功能。 人的各种活动都是由一定的动机所引起的,动机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无论是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只要它以意向、愿望或理想的方式指向一定的对象,并激起人的活动时,就可构成活动的动机。引起动机的可以是当前的具体的事物,如感到寒冷时有取暖的动机,也可以是事物的表象和概念,甚至是人们的信念和道德理想等。如对真理与正义的追求和维护、个人的责任感或事业心,也能成为推动人们去从事各种活动的动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