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动员戡乱完成宪政实施纲要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动员戡乱完成宪政实施纲要 国民政府为实行“戡乱”总动员而颁布的特别法规。 1947年7月18日公布施行。共十八条。规定“戡乱”所需之兵役、工役及其他人力,应动员征雇;所需军用物资,应动员征购征用;凡规避及妨碍征雇、征购、征用者,依法惩处。并规定,政府对物价、工资、资金运用、金融业务等加以限制或管理;对“煽动叛乱”之集会、言论及怠工、罢工、停业、关厂等行为,依法惩处。凡违法者均依《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惩罚。在纲要实施过程中,国民政府加紧反共,聚敛财富,取缔民主运动。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