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技能分类学
又称“心因动作分类学”或“心理运动分类学”。 教育目标的系统分类之一。辛普森1972年的分类比较容易接受,他根据操作的复杂程度和动作表现的先后顺序,将运动技能分为七个层次:(1)知觉。动作表现的第一步,即借助感官获得指导运动的线索。 (2)定势。指对某种特定活动的一种初步适应或准备状态,包括心理、身体和情绪三方面的准备。(3)在指导下反应。 是发展技能的早期步骤。受指导的反应是个人在教师指导下所表现的外显行为动作,包括模仿和尝试错误。 (4)机械作用。 指所习得的反应成为习惯,学习者可以比较熟练和自信地表现行为。 (5)复杂的外显反应。包括复杂运动模式的熟练操作,动作完成顺利,迅速并且达到高度协调水平。 在此层次,运动技能已经获得。(6)适应。学习者能够根据问题情境的需要改变运动模式。(7)创造。根据新情境、利用已发展的技能来创造新的运动模式。这七个目标中,高层次的目标比低层次的复杂并且建立在低层目标的基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