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保费制Deposit Premium System亦称“暂收保费制”。相互保险公司对于某些保险种类,要求保户预先缴存保险费,以作为将来调整保险费之用的一种收费制度。由于预收保费是保险人事先按假定的标准和公式计收的,所收取的保险费不仅能够支付一切损失与费用,而且有合理的盈余金,相互保险公司可以把这种盈余金以“保单红利”的形式分配给被保险人;反之,则没有“保单红利”分配给被保险人。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也存在所收保费不足以补偿计算率所假定的损失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相互保险公司则可以对保单持有人补收保费,补收保费的数量通常为每年所缴保费的一倍,甚至更多。 预收保费制亦称“暂收保费制”,相互保险公司对于某些保险种类,要求保户预先缴存保险费,以作为将来调整保险费之用的一种收费制度。由于预收保费是保险人事先按假定的公式计收的,其结果: ❶按一般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收取的保险费,不仅能够支付一切损失与费用,而且有合理的盈余金; 相互保险公司可以把这种盈余金以 “保单红利” 的形式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❷按低于分红公司标准收取的保险费,没有 “保单红利” 分配给被保险人。 ❸所收保费不足于补偿计算率所假定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相互保险公司可以对保单持有人补收保费。补收保费的数量,通常为每年所缴保费的一倍,甚至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