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府通判 顺天府通判官名。明、清均置。掌粮储、马政等事务,清掌牙税征收。(见:顺天府尹) ☚ 顺天府治中 顺天府经历 ☛ 顺天府通判通判,宦名。宋初始于诸州府,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进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实权,号称“监州”。明清设于各府,分掌漕粮及农田水利等事。明朝以通州至天津河道淤塞,夫役逃亡,盗贼时起,皆因当时军民杂处,无专管职官。正德十三年(1518)八月十一日令增设顺天府通判一员,以河西务为治所,专管天津一带河道夫役,兼理捕道诉讼,以保畿辅安全。 顺天府通判 顺天府通判官名。职掌京城各市牙人、牙行的登记注册, 以征其税。明始置,隶属顺天府府尹。清代因之。定员一名,官秩正六品。 ☚ 河泊所大使 铁冶所 ☛ 00003372 |